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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成都,您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是什么画面?
是温婉灵动的川西佳人,还是香气扑鼻、热气腾腾的地道火锅,抑或是李白笔下“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雄奇险峻?
可您是否留意过,这座千年古城与茶香之间,早已悄然结下绵延千载的深厚情缘?
或许鲜为人知,茶馆林立、闲坐慢饮,正是成都最鲜活、最熨帖的烟火底色——全市登记在册茶楼超三万家,密度冠绝全国,堪称独一无二的城市生活符号!
令人遗憾的是,近期一批披着“维权”外衣的职业索赔者,正借机搅动市场安宁。
一、四百茶楼接连陷落
作为全国茶馆数量最多、分布最密的城市,成都现有持照茶楼逾30000家,品茗待客、弈棋谈天、邻里小叙早已成为市民生活的自然节拍。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经营者仅申领营业执照,普遍认为现场烧水沏茶、提供花茶属于基础服务范畴,无需额外资质。
殊不知,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以热水即时冲泡茶叶、花草等原料制成供顾客直接饮用的饮品,依法归类为“自制饮品制售”,须单独申领含相应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这一认知盲区,恰恰被职业化索赔团伙精准锁定,形成系统性围猎。
四川省茶馆行业协会最新通报显示,此次遭同一利益链条集中举报的成都茶馆达412家,
覆盖成华、锦江、青羊、金牛、武侯五大主城区,绝非偶发个案,而是组织严密、分工清晰、跨区域协同实施的定向打击行动。
成华区陆羽茶坊负责人曾先生,便是本次事件中极具代表性的受扰商户之一。
4月12日,当地市场监管人员依程序上门核查,其店铺被实名举报两大焦点问题:
其一,未取得自制饮品类食品经营许可,擅自冲泡金丝皇菊茶饮;
其二,店内销售风味红牛饮料、配套提供吸管、公共Wi-Fi接入未执行实名登记,多项运营细节被逐条列明并附图佐证。
店主坦言心寒:所有茶叶及代用茶均采购自具备完整资质的正规供应商,全程可溯、品质可控,开业六年从未发生任何食安事故或消费纠纷,安全风险为零。
更关键的是,多数茶馆主理人此前完全不了解“现场泡茶”已纳入餐饮服务监管范畴,纯属知识缺位下的无意疏漏,并无主观违法意图,更无牟利动机。
比起执法检查本身,真正令经营者寝食难安的,是举报后迅速跟进的私下和解施压。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餐饮制售活动,一旦查实定性,最高可处5万至10万元罚款,
对月流水有限、租金压力沉重的小微茶馆而言,这笔罚金几乎等同于关门清算。
在巨大心理威慑下,索赔方主动登门提出“付费撤诉”方案。
十家商户曾尝试联合协商,愿统一支付3000元终结全部投诉,却遭对方断然否决,坚持要求每户单独赔付且底线不低于1500元。
后续一对一交涉中,实际和解金额多落在1200元至2180元区间,曾先生个人被索要高达4100元“协调费用”。
商户们经横向比对、信息互通后豁然彻悟:这不是普通消费维权,而是一条运转成熟的灰色产业链。
整套操作流程高度专业化、模块化、去身份化:
专人负责进店消费、全程录音录像固定“证据链”;
专人整理法律依据、撰写标准化举报文书、精准投递至监管部门;
专人对接商户,以执法后果为筹码施加心理压迫;
专人掌控资金流,专设账户收取所谓“和解款”。
该团伙深谙法规边界、首违裁量尺度、基层办案节奏及药食同源品类监管模糊地带,尤其聚焦金丝皇菊这类法律属性游移的代用茶,反复实施精准“碰瓷”。
而金丝皇菊之所以成为高频靶心,根源正在其监管身份的不确定性:
它系人工选育菊花品种,按国家标准属“代用茶”,兼具药食同源特征,但尚未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列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由此导致地方监管标准不一、执法认定分歧较大,遂成职业索赔者屡试不爽的突破口。反观普通绿茶、茉莉花茶等常规品类,几乎无人问津。
那么,主管部门又将如何回应这场风波?
二、包容审慎监管落地见效
舆情持续升温之际,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8日晚发布权威通告,系统阐明法律适用逻辑、执法裁量基准与合规整改路径,为全城茶馆经营者注入强心剂。
官方通报明确:近期集中受理大量关于茶楼“无证自制饮品”的投诉举报,已启动全市范围专项摸排,
确认部分茶馆确存在未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亦未完成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即开展现场冲泡服务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凡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均须依法取得许可或完成备案;
茶楼使用开水即时冲泡茶叶、花草等原料制成即饮茶汤,法定性质即为“自制饮品制售”,必须申领涵盖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若仅销售预包装茶叶、预包装食品,则无需许可,履行备案手续即可。二者法律定位截然不同,不可混同。
政策亮点在于确立“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柔性执法导向:对未备案情形,一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完善手续;
对初次无证经营且完全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版)》全部适用条件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坚决摒弃“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粗放模式,坚持引导规范优先、整改达标为本,切实守护本地小微民生业态的生存土壤与发展空间。
政策随即转化为一线行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分片包干,对涉事茶馆逐户上门指导,现场叫停不合规冲泡行为,并全程协助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申领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凭证。
同步联动四川省茶馆行业协会、成都市茶业协会,开展全域普法专项行动,通过线下宣讲会、线上直播课、图文手册等形式,逐项拆解茶馆合规要点,厘清预包装茶、现泡茶、药食同源代用茶三类产品的监管差异,着力填补行业长期存在的合规认知空白。
四川省与成都市两级茶馆行业协会联合发布《茶楼茶馆食品安全合规指引》,首次面向全行业统一标准:
凡提供现场冲泡茶饮、鲜榨果蔬汁等即制即饮服务,必须持有对应食品经营资质或完成备案;
如增设热食、冷食、糕点等其他餐饮项目,须另行申请匹配的餐饮服务许可;
针对金丝皇菊等监管属性尚存争议的代用茶,须严格对照国家现行食药目录规范使用,杜绝盲目冲泡、违规标注、扩大宣传。
事实上,参照全国多地司法实践与行政裁量先例,各地监管部门已形成高度共识:
对小微餐饮主体首次发生轻微违法、能及时纠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普遍适用“首违不罚”原则;
监管的根本目的不是处罚,而是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化发展,严防行政资源被恶意举报无限挤占;
关于预包装饮品与散装茶叶的监管区分,法规体系同样清晰界定:
茶馆仅销售预包装茶叶、预包装食品,依法只需备案,无需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但只要启用现场设备、以热水即时冲泡原料制成供顾客饮用的茶汤,即构成餐饮服务行为,必须持证上岗。这一法律定性,正是本次争议的核心症结所在。
官方一系列务实举措,有效平复了商户群体的普遍焦虑。既不搞运动式严打,也不纵容非法牟利行为,更以制度化手段夯实行业长远发展根基,
在牢牢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的同时,悉心呵护成都特有的市井文化生态,防止小微经营者因认知偏差遭遇毁灭性打击,全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然而,这场风波真的就此画上句点了吗?
结语:
说来令人深思:法律本应是社会良知的最后屏障,
为何如今却被某些人当作突破公序良俗的利器?
这背后折射出的,究竟是规则本身的缝隙,还是执行过程中的失衡?
文章信息:
湖南日报:成都逾400家茶楼“无证泡茶”被批量举报,行业协会:举报人分工明确,消费、举报、谈判、收款环节分别都是不同的人
新京报:成都茶楼“无证泡茶”被举报,行业协会:逾400家,将联合报警
哈尔滨日报:成都逾400家茶楼“无证泡茶”被批量举报,行业协会:举报人分工明确,消费、举报、谈判、收款环节分别都是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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