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问政内容】 大学教师休产假期间,每月工资中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励性绩效、补充绩效如何发放?相关文件有何具体规定?

【问政回复】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答复:根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