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判决后,不上诉也不履行罚金、退赔会怎么样?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下达后,有些被告人既不上诉、服从定罪量刑,却拒不履行判决中的罚金、责令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财产判项,抱着 “坐牢就不用赔钱” 的侥幸心理。殊不知,拒不履行财产义务,会面临强制执行、信用惩戒、影响减刑假释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退赔、民事赔偿,都属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法律文书,和民事判决一样具有法律强制力,不会因为被告人服刑就自动免除。判决生效后,法院执行局会依法启动财产执行程序,查询、冻结、划扣被告人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房产、车辆、股权、理财等全部财产,强制划拨用于缴纳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
如果名下有财产却隐匿、转移、变卖、故意藏匿资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终身限制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私立学校、贷款购房购车、担任企业法人高管等,生活和征信全面受限。
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拒不缴纳罚金、拒不退赔的,会被认定为无悔罪表现、改造态度差,直接影响减刑、假释申请,监狱和法院会从严审核,降低减刑幅度、延长减刑间隔,甚至直接不予减刑假释,原本可以提前出狱的,只能服满全部刑期。
无财产可供执行、确实经济困难无力缴纳罚金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贫困证明、家庭困难材料,申请分期缴纳、延期缴纳、酌情减免罚金,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依法准予减免,不会强行强制执行。但刻意逃避、恶意拒不履行的,只会加重自身负担,留下终身失信记录,影响今后生活、就业、出行。
生效刑事判决必须全面履行,不仅刑期要服从,财产义务同样不能逃避,主动配合履行,既能争取量刑宽大处理,也能避免失信惩戒、影响后续改造和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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