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噩耗:爷爷离世,紧急请事假奔丧
2021 年 12 月,在北京正常上班的刘先生,突然接到家人电话:爷爷意外去世!从小被爷爷带大的他,瞬间崩溃,急着赶回老家送爷爷最后一程。
他先向公司申请丧假,但公司告知:按规定,只有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才算直系亲属,能休带薪丧假;爷爷不算,只能请事假。
无奈之下,刘先生提交3 天事假申请(12 月 8 日 - 10 日),注明 “爷爷过世,回家奔丧”,承诺 11 日准时返岗。
公司人事部当场签字批准,随后把申请转给其他部门备案。刘先生心急如焚,7 日晚就赶回老家,10 日晚处理完后事准时返岗,全程没耽误工作,一切正常光明网法治频道。
二、晴天霹雳!半年后被开除:9 部门没签字 = 旷工
本以为事情就此翻篇,可2022 年 8 月 19 日(时隔 8 个月),刘先生突然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离谱又强硬:
旷工 3 天:事假没经9 个部门主管集体签字审批,仅人事签字不算数,属于擅自离岗;
不能胜任工作:日常工作表现不达标,无法胜任现有岗位。
刘先生当场懵了:“人事都批假了,为啥要 9 个部门签字? 我就请 3 天事假,又不是离职,跟财务部、生产部、设计部有啥关系?”
更讽刺的是:公司一边说他 “岗位离不开人”(要 9 部门审批),一边又说他 “不能胜任工作”,逻辑完全自相矛盾!
三、维权之路:仲裁 + 起诉,硬刚不合理规定
被强行开除后,刘先生越想越气:奔丧是人伦大事,人事批了假,事后找茬开除,太不尊重员工!
他果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后公司不服,案件诉至法院光明网法治频道。
庭审中,公司坚持:“员工手册写了,事假必须9 个部门主管全部签字才有效,缺一个都算旷工!”
刘先生律师直击要害:
人伦情理:奔丧是紧急重大私事,已获人事批准,符合公序良俗;
流程合规:人事是公司授权的审批部门,签字即生效,9 部门集体审批属于不合理苛责;
法律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以 “不能胜任工作” 开除,必须先培训或调岗,公司从未做过,属于违法解除。
四、法院宣判:公司违法,必须赔偿!
法院审理后,态度明确:公司做法违背人伦、于法无据!
刘先生请假事由(奔丧)符合人之常情,且已获人事部门签字批准,完全履行请假手续;
公司要求 “9 部门主管集体签字” 的规定,过于严苛、缺乏合理性,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
“不能胜任工作” 的开除理由,无任何证据支撑,且未履行 “培训 / 调岗” 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判决: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刘先生支付足额经济赔偿金!
五、全网热议:企业别拿 “奇葩规定” 欺负员工!
此案曝光后,网友集体怒赞法院判决,吐槽公司 “冷血”:
“太解气了!奔丧这种事还卡 9 部门签字,这公司没人情味,倒闭活该!”
“人事批假就代表公司,事后找茬就是想变相裁员,法院干得漂亮!”
“提醒所有打工人:遇到不合理规定、违法开除,别忍气吞声,果断维权!”
“也给企业提个醒: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和公序良俗之上,太苛刻只会自食恶果!”
六、关键普法:这些劳动权益,一定要记牢!
丧假范围:仅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 1-3 天带薪丧假;祖父母 / 外祖父母去世,法律无强制丧假,可请事假或年假;
事假审批:人事 / 直属领导批准即生效,“多部门集体签字” 非法定要求,不合理规定无效;
不能胜任工作开除:必须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才能解除,否则就是违法,需付赔偿金。
结语
从奔丧尽孝到被无理开除,刘先生的遭遇让人唏嘘,但法院的公正判决,守住了法律底线和人伦温情!
也想提醒所有打工人:遇到不公不要怕,法律永远站在合理、正义这边;而企业更该明白:尊重员工、敬畏法律,才是长久经营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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