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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一起设施农业承包纠纷引发关注。涉案大棚经法院委托评估,重置成本约627万元,净值约为281万元,但法院在执行处置中参考残值29.36万元进行估值,司法拍卖首次起拍价为20.552万元,三者相差悬殊。这位响应政策、坚守经营13年的顾某光,因此陷入维权困境。事件背后,涉及合同规定、资产评估与合同到期退出机制等多重争议。

政策招商引投入,13年承包启征程

2011年,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级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对外招商引资。据顾某光反映,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明确约定:提供500亩土地、400栋标准日光温室大棚,无偿承包使用13年,同时协助办理大棚物权证、协调银行贷款。

被政策诚意打动,顾某光与关联企业建平某阳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下定决心投入建设。2011年5月12日,双方正式签订《干沟某日光温室小区使用承包合同》,约定使用期限至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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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顾某光自筹大量资金建设大棚,还从当地信用社贷款8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在政策与资金的双重支撑下,这片大棚小区成为当地设施农业的重要载体,顾某光也开启了长达13年的经营之路。

合同到期生分歧,评估数据引争议

2014年,因经营资金周转问题,80万元银行贷款未能按期偿还,信用社随即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相关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涉案大棚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大棚重置价值约627万元净值约281万元,残值29.36万元,99栋未使用的大棚净残值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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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法院对大棚启动拍卖,起拍价更正为205520元,流拍后裁定将大棚以该价格抵顶给银行,用以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顾某光表示,他十余年投入经营的大棚最终被抵顶给银行,本人既未收回投入也未获得补偿;合同到期后镇级相关部门又要求收回土地,面临投入未获补偿、土地将被收回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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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质疑,直指关键

(一)资产价值认定依据引争议,处置标准是否贴合实际?

评估报告清晰区分净值与残值:净值为资产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实际价值,残值为报废拆除后的废料价值。报告同时载明,涉案155栋大棚中56栋仍在正常生产使用,具备完整使用与经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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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光对此提出质疑:案涉大棚仍有56栋可正常生产使用,为何司法处置未采用281万元净值作为定价依据,反而仅按29.36万元残值计价,最终更以20.552万元抵偿给银行?他表示,案涉大棚重置成本约627万元,是其十余年来的真实投入,最终却按29万元认定价值,近598万元的巨额差额,再扣除各项费用,最后所得金额让他实在难以接受。

顾某光认为这一处置方式,未充分考量大棚仍在正常使用、持续产生收益的实际状况,与顾某光多年的投入和资产当前的实际价值存在较大差距,让他深感多年付出被严重低估,难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三级补助资金去向待核实,拨付流程透明度有待厘清

顾某光表示,作为大棚实际建设与经营者,其未收到省、市、县三级设施农业相关补助资金。

惠农资金本应直达实际投入主体,顾某光未能领取对应补助,资金发放、流转与使用环节是否规范透明,有待进一步核查说明。

(三)合约与实际存在差异,是否影响投入预期?

承包合同明确约定:400标准栋大棚、占地500亩、无偿使用13年(2011-2024年)。

而大棚实际建成仅158栋,实际交付耕地375亩、加道路林地共422亩,与合同约定数量相差近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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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某光表示,他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大棚数量、土地面积及配套条件才决定投入建设,但实际交付的大棚与土地规模大幅缩水,且约定的配套水井直至2012年6月才建成投用,导致前期生产无法正常开展,实际可使用年限明显不足。实更关键的是,现场仅配套一口水井,根本无法满足158栋大棚的灌溉需求,后期该井还出现干涸,他只能自行出资打井维持生产。

因此,他认为仅按原定无偿使用年限作为合同期限,明显有失公平,理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以弥补相关部门配套滞后带来的损失。顾某光表示,合约与实际情况的重大差异,已直接影响其前期投入与生产经营,相关责任应当予以明确。

(四)政策引导投入,退出机制尚待完善,权益如何更好保障?

当年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发展设施农业,协调贷款,有效激发了民间投资热情。但承包合同中,未对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与标准作出明确约定。

在政策鼓励投入、却缺少完善退出安排的情况下,经营者多年投入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此类情形下,民间投资者的合法财产权益,是否能得到更周全、更稳妥的保障?

不求暴利求公平,只愿心血不白费

面对当前困境,顾某光明确表达了自身的合理诉求:

一是希望按大棚实际市场价值,结合其13年实际投入给予合理补偿,寻求公平解决方案,弥补多年经营成本;

二是核查三级相关主管部门补贴去向,厘清资金流转环节,给实际建设者一个明确说法;

三是针对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解释与妥善处理。

顾某光坦言,自己从未奢求“发大财”,只希望13年起早贪黑的辛苦、真金白银的投入不被“一笔勾销”,响应政策发展农业的初心,能得到最基本的公平对待。

个案背后的行业思考

这起纠纷并非个例。近年来,各地鼓励设施农业发展,不少经营者响应政策投入建设,可承包到期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资产处置等问题频发。政策鼓励的投入,该如何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基层合同约定,该如何保障落地兑现?经营者的合法财产,又该如何得到有效保护?期待相关部门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