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住的房子被套路涉诈,法院又为啥贴上“拍卖公告”

(中国公益在线大连负责人张添强)

唐雅(化名)是一名残疾人,与丈夫和女儿居住在其父亲单位分的一套公房里已经二十多年了,今年3月份,大连高新产业技术园区人民法院突然上门贴《拍卖公告》,要求唐雅一家三口立即腾退房子,如果有异议,可以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唐雅一下子懵了,经了解执行法官才知道,自己住的这套房子已经由母亲办理了产权,并且母亲将这套房子出售给一个叫刘利(化名)的人,刘利又用这套房子从大连某银行贷款50万元,后刘利一分钱未还银行,某银行起诉刘利胜诉后,要求拍卖抵押物即唐雅居住的这套房子。

事情总算搞清楚了,法官对她说,房子是唐雅母亲的,产权证登记在唐雅母亲名下,其母亲有权出售,刘利购买后,有权从银行抵押贷款,刘利不还贷款,银行有权申请法院拍卖房子,所以从法律文书上看,唐雅应当从法院要拍卖的房子里搬走。

唐雅是一名残疾人,女儿还在读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出去租房也没有钱,这可怎么办呢?无奈之下,唐雅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马铭泽律师向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将刘利和某银行列为被告,请求法院中止拍卖。法院受理了唐雅的起诉后,为王金海、马铭泽律师开具了《律师调查令》,二位律师持调查令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发现唐雅居住的这套房子还被公安机关查封,唐雅这才意识到,怪不得母亲和自己的妹妹在二年前不辞而别,尤其是妹妹,还偷偷地带走自己积攒的25万多元,可能是遇到诈骗或非法集资了,因为母亲知道我没有其他地方居住,我是残疾人,不可能不征求我的意见出售这套房子。而购房人刘利也从来没有到过这套房子里看过,如果是真的买房难道不来要钥匙和交接吗?

通过律师调查发现,刘利购房后立即到某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某银行贷款后一分钱也没有还,可能涉嫌贷款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公安机关先于法院依照某银行申请查封,故法院的查封属于轮候查封,并不能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故不影响唐雅的居住权。

唐雅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后,得知自己居住的房子法院已经决定不再拍卖,但心里更着急,自己的母亲现在被妹妹“拐”到哪儿去了,钱被骗光了不要紧,只要母亲在家就完整。

唐雅在心的天庭中,像有一只麻雀误闯进来到处乱飞,整天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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