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转自:新安晚报

我是在一个落雨的午后,重新翻开那本《百年孤独》的。

书页已经发黄了,边角卷起,像被岁月反复揉搓过的皮肤。扉页上还留着购书日期,一九九三年。墨蓝色钢笔字,是我的笔迹,却仿佛是另一个人写的——那时我刚分配到这所中学,穿白衬衫,骑着哗哗作响的自行车穿过梧桐树荫,以为自己会用一生去读很多很多的书,然后写出惊世骇俗的文章来。

三十年过去了。惊世骇俗的文章没有写出,书倒是读了一些,有些读了又忘,忘了又读。人到五十才明白,读书这件事,最终不是为了记住什么,而是为了在别人的句子里,找到自己说不清的那些东西。

就像这个下午,我本来是要找一本教案的,却在书架最底层翻出了这本书。书里夹着的东西比书本身更有意思:一片压得透明的枫叶,是那年带学生秋游时随手夹进去的;一张九八年的电影票根,票价八元;还有一封信,没有寄出过的信,写满了年轻时的困顿与不甘。信纸折痕处已经快要断裂了,那些字迹却依然固执地站在那里,像一排排歪歪扭扭的士兵,替当年的我站岗。

我坐在飘窗上,就着雨声重读这部小说。读到“世界太新,很多事物还没有名字,必须用手指去指”时,忽然想起二十岁的自己读这段话时的激动。那时候什么都想要个名字,爱情要名字,痛苦要名字,连孤独都要分出若干种类。如今读来,却觉得名字是最不重要的东西。楼下修自行车的师傅和我说过,他修了二十年的车,从来不问那辆车叫什么牌子。能骑,就行。

书读到一半,妈妈打电话来,说腌了咸菜,让我去拿。她说“你胃不好,喝粥时配上点,比药强”。我应着,目光还停留在书页上。马尔克斯写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的时候,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我忽然想,将来我面对最后时刻的时候,会想起什么呢?大概不会是哪本书里的句子,而更可能是某个寻常的下午——比如这个落雨的午后,比如妈妈那罐咸菜的味道。

读书读到最后,读的都不是书了,是人。

吃晚饭时,和女儿视频。她在上海,说刚下班,在地铁上读电子书。我问她读什么,她说《百年孤独》。我笑了,说我也在读。她发了个表情,说:“妈,你终于读到这本了?我初中就读过了。”我说是啊,我读得慢,有些书需要等一辈子才能读懂。

五十岁读《百年孤独》,读出的不是孤独,是时间本身。它像一条河,我们都在里面漂着,偶尔抓住一本书,就像抓住一根浮木。不是为了上岸,只是为了漂得有滋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