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乳制品18类食品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油3批次、调味品3批次、肉制品3批次、饮料3批次、饼干3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酒类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3批次、豆制品3批次、糕点3批次、乳制品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江陵县郝穴镇中兴路西12号郑荣军自制的馒头,糖精钠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江陵县永汇恒峰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干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者立即封存、停止生产经营或使用不合格产品,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生产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样品抽检公示

3.不合格样品抽检公示

2026年5月6日

附件:

  • 附件1:检验项目(全)(公示)
  • 附件2:合格样品抽检公示
  • 附件3:不合格样品抽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