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 赵洪涛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起河南叶县人民法院真实判例,聚焦农村高发的婚约财产、彩礼返还问题,用权威裁判讲清法律底线。

案例索引:(2017)豫0422民初3561号

一、裁判观点

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仅举办婚礼、共同生活但未登记结婚,不产生合法婚姻效力。

女方父母参与收取彩礼,应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上车费、下车费、改口费等属于赠与,一般不予返还。

二、基本案情

刘某与兰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仓促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刘某为结婚,向兰某及其母亲李某支付彩礼88000元,另支付三金、衣服钱、上下车钱、拜父母钱等,总计主张106907元。

婚后不久,兰某长期外出、拒绝共同生活。刘某联系时,电话被一男子接听,称是兰某老公,不让兰某接电话。

刘某意识到被骗,报警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及花费。

三、裁判理由

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案中:

双方仅办仪式、未登记,婚姻关系不成立;

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应返还大部分彩礼;

88000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应予返还;

上车费、改口费等属于赠与,不予支持;

兰某母亲李某参与接收彩礼,应共同返还。

四、裁判结果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判决:

被告兰某、李某共同返还原告刘某彩礼8000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五、律师普法提示

婚礼≠结婚,领证才受法律保护

只办仪式不领证,不算合法夫妻,彩礼可被判决返还。

这3种情况,彩礼必须退

未办理结婚登记;

已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可主张);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主张)。

这些钱不算彩礼,一般不退

见面礼、红包、改口费、上下车钱、日常消费、自愿赠与。

给彩礼务必留证据

转账记录、备注彩礼、媒人证言、录音录像、聊天记录。

父母代收彩礼,可能一起担责

女方父母收钱、管钱、用钱,可列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返还。

六、案例案号索引

案件名称:刘某与兰某、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豫0422民初356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

赵洪涛律师提醒:婚恋要真诚,彩礼守底线。先领证、再付大额钱、留好凭证,既保护感情,也守住财产。遇到彩礼纠纷,及时依法维权!

大家好,我是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赵洪涛。

彩礼能不能退、退多少,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你也遇到不领证、骗彩礼、悔婚不退钱等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为大家解答。

记住:不领证不掏大钱,给彩礼必留凭证,被骗立刻报警起诉!

点赞转发,让更多老乡避开婚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