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打工人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儿:收到法院传票记好了开庭时间,结果书记员一个电话说时间改了,等到了传票上的时间没去,法院又来问为啥缺席!这开庭时间到底该以哪个为准?今天咱就把这事儿说明白,都是大白话,保证你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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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上面明明白白写了开庭时间。结果没过几天,书记员打电话来说开庭时间往后推几天,或者从上午改到下午了。这时候当事人就犯嘀咕了,到底是按传票来还是按电话来?

律师说得明白,必须以传票时间为准!为啥呢?因为传票是法院的正式书面通知,有法律效力。电话通知万一有个差错,比如你记错了、对方说错了,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那要是真的电话通知改时间了咋办?律师教你一招:一定要跟法院反复确认,而且通话要录音!别觉得麻烦,这录音关键时候能帮你证明不是故意缺席。要是你按传票时间去开庭,法院问你为啥来,你就把录音拿出来,说明是电话通知改了时间,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啊,各位朋友记住了,不管谁打电话说开庭时间改了,只要没收到新的书面传票,就按原来的传票时间来。不确定就多问几次法院,通话录音别落下。这可不是小题大做,是实实在在保护自己,别因为这点事儿吃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