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5月6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对某海员外派公司与所派船员就劳务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该案由洋山港海事局依托上海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洋山港分中心,联合上海海事法院完成处理,是全国首例通过“海事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处的法律关系复杂的船员涉外劳务纠纷

2026年4月7日,某外轮在阿拉伯海水域航行时,船舶遭遇突发紧急事件,船舶安全受到威胁。4月20日,8名中国籍船员返回上海后,与船东及外派公司就工资结算、经济补偿、医疗保障、个人物品灭失赔偿及后续免责等事宜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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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山港海事局接到上级的调处指令后,立即将此次纠纷处置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水上“一站式”解纷的重要实践,第一时间组建由海事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组成的专案调解团队,启动跨部门协同解纷程序。

调解团队首先通过视频连线与外派公司负责人进行充分问询,核实事发过程、船员外派协议条款、工资支付标准等关键信息,了解双方争议焦点。针对船员刚经历重大事故的情况,调解团队通过电话沟通、代表面谈等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详细记录船员关于工资计算、津贴发放、物品损失补偿等多项具体诉求。

“我们对照《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公约法规,明确了外派公司在船员遣返、工资支付、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为调解奠定了坚实法理基础。”调解团队成员介绍,针对津贴标准、个人物品损失举证难等核心分歧,调解团队创新运用“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工作法,一方面向外派公司强调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其先行补发无争议的基础工资,并安排船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心理评估;另一方面会同公益律师向船员解读法律规定,引导其形成合理预期。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分歧逐步收窄。为彻底打消“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顾虑,调解团队邀请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全程参与,现场讲解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明确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法院裁判文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这一举措为双方吃下“定心丸”,最终推动和解意向达成。

4月30日,在洋山港海事局执法人员、上海海事法院法官、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的共同见证下,船员代表与外派公司负责人正式签署《和解协议书》,协议涵盖工资补发、津贴核算、遣返费用承担、个人物品损失补偿、免费体检及心理评估安排等所有争议事项。5月6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予以司法确认,确保调解成果的法律刚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