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地理学的研究范式演进及其与民族音乐学的关系

赵书峰

摘要:音乐地理学研究经历了从聚焦“音乐—地理”关系的实证主义研究,到强调“人”为主体性与能动性的“音乐—人—地理(地形地貌、气候等)”三者的互动思维,再发展为聚焦空间意义建构的“音乐—人—地理(地形地貌、气候)—地理文化空间(意义批判与反思)”的互动与整体性探究。这充分体现出“环境决定论”、“文化生态学”(人文地理学)、后现代地理学(新文化地理学)等相关理论给音乐地理学研究观念带来的深刻影响。换言之,当下的音乐地理学研究范式已经从关注音乐与地理环境的勾连关系问题,过渡到从“人”的因素来聚焦地理文化空间(线性音乐文化空间)的意义构建与音乐风格形成、发展的立体多维关系的探究,即它在继承以往传统研究范式的同时,已经将研究目光投向关注地理文化空间中政治、社会、经济、宗教等诸多权力关系对音乐风格与象征功能意义的变迁带来的显性与隐性影响。音乐地理学是对民族音乐学研究范式的丰富与补充,而民族音乐学的后现代思维拓展了音乐地理学的研究范式与研究理念。

关键词:音乐地理学;民族音乐学;环境决定论;后现代地理学;线性音乐文化空间

作者简介:赵书峰,周口师范学院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南方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学术精品”培育项目“湘、资、沅、澧流域多民族乐舞的历史生成与互动交融研究”(项目批准号:24ZDAJ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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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艺术研究》杂志2026年第2期“音乐学”栏目刊出 2026年4月28日出刊

音乐地理学是民族音乐学学科的一个研究领域,它是借助人文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后现代地理学等诸多地理学研究理论,聚焦音乐风格、象征意义构建与地理文化空间(地形地貌、意义构建)之间的互动关系问题的探究。早期音乐地理学研究主要关注音乐形成与地理环境的关系问题,尤其地理空间环境(地形地貌、气候等)特征对于区域内音乐风格的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即“环境决定论”思维下的音乐构成与地理空间的互动关系问题讨论。其中人文地理学(human geography)是音乐地理学理论的研究基点。因为“人文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面人类活动或人与地理环境相互关系所形成的现象分布和变化规律的科学。其基础理论是人地关系”,所以受到人文地理学研究的影响,音乐地理学首要关注的是地理文化环境如何影响地方音乐的生成与风格构建。所谓地理文化环境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以及地方人的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音乐风格的形成与发展。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即不同地方的人,由于环境、生存方式、地理气候、方言等因素的差异,会导致其思想观念、文化性格等有很大区别。

中国的音乐地理学研究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杨匡民、江明惇、苗晶、乔建中、杨长雄等学者以民歌色彩区研究为切入点,他们代表成果的问世,真正拉开了中国的音乐地理学研究序幕。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苗晶、乔建中两位学者结合多年田野工作,率先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汉族民歌音乐风格生成背景与地理文化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问题,可谓是我国音乐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开拓者。然而,上述研究并不完全囿于音乐生成的“环境决定论”的影响,而是基于“人—音—地”勾连关系思维基础上,全面深入地分析地形地貌、气候、地方语言、移民等因素给汉族民歌的形态构建带来的重要影响。随着地理学研究对于“人”因素的关注,音乐地理学研究开始聚焦“音乐”“地理”“人”三者的互动关系问题,即音乐风格的形成不但取决于特定的地理空间环境(地形地貌、气候),而且更多与人(文化)的交往有直接关系。因为音乐在特定地理文化空间传播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与“人”有关的活动,即特定地理文化区域内族群景观建构直接影响音乐的风格构成与文化变迁。

一、“环境决定论”视域中的“音—地”关系问题

“环境决定论”这一研究范式主要起源于19世纪下半叶,主要倡导者是民族学与人类学传播学派代表人物、德国地理学家弗里德里希·拉采尔(Friedrich Ratzel)。早期的音乐地理学研究侧重于音乐风格的起源、传播以及地理环境对民间音乐的影响。因此,聚焦音乐风格构成与地理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问题研究是音乐地理学研究关注的首个阶段,即“环境决定论”视域下的“音—地”关系问题探究。

(一)音乐与地理(地形地貌)的关联

音乐地理学研究率先关注到音乐的种类、风格形成与地理文化环境的关联问题。不同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是传统音乐发生学的重要动力源泉,尤其强调文化风格与地理文化环境相适应问题的研究。音乐形成与地理文化空间内的地形地貌、气候、环境、农业生产等诸因素密切关联。其一,地形地貌对于音乐传播的影响。比如,长江流域传统音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特征,与其流域内发达便利的水上交通条件分不开。黄河流域戏曲音乐在中原地区的广泛传播,不但催生了诸多以地域性划分的豫剧声腔流派(豫东调、豫西调、沙河调),还营造了大量的戏曲受众群体。其原因既是中原发达的陆路交通条件为戏曲音乐班社的跨区域流动带来便利,同时该地区广阔平坦的地形特点给戏台的大面积搭建提供了方便,这些都为中原豫剧班社的跨地域流动与演出提供了诸多有利因素。然而,也正是平原地貌拥有文化传播的便利,才逐渐加速了某些传统音乐种类逐渐走向消失的境况。从流域文化研究看,由于造船技术与发达的水域条件,客观上促进了音乐的跨国境、跨族群、跨地域、跨文化间的互动与交融。比如,澜湄流域沿线国家宗教文化(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相似性、节庆音乐活动类似性等特点,与“澜湄”流域发达的水运系统为文化传播带来诸多便利条件关系密切,即中国、老挝、泰国、缅甸、柬埔寨的傣、泰、佬等族群共同庆祝的“宋干节”(中国傣族称为“泼水节”),不但受到流域沿线国家相同的宗教文化的影响,而且发达的湄公河流域文化廊道也给节庆活动的跨国境、跨区域、跨族群传播营造了极其便利的交通条件。澜湄流域传统音乐风格的相似性与其相同流域内地理文化空间构建的趋同性关系密切。同时由流域构建的文化廊道是音乐传播的重要通道,人员、物质、文化沿着流域传播与其沿线内族群、社会、语言等之间的互动过程,促进了音乐之间的涵化作用,为音乐变迁与地方文化认同提供了前提。比如花鼓戏在淮河流域、长江流域的跨区域分布格局与中国南方发达的流域文化形成的便利文化通道有直接关系,花鼓戏形成的区域与跨区域音乐表演风格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也是由于其传播过程中音乐的在地化现象导致的。

早期音乐地理学研究主要受“环境决定论”的影响。“环境决定论”主要强调地形、气候、资源等自然地理条件对音乐形态与风格的塑造产生的直接与重要影响。文化人类学传播学派德国地理学者F.拉采尔是“环境决定论”的倡导者,在他的《人类地理学》一书中,把人说成是环境的产物,认为人和生物一样,他的活动、发展和分布受环境的严格限制,环境“以盲目的残酷性统治着人类的命运”。受此理论的影响,音乐地理学研究强调音乐文化风格形成受制于地理环境因素中的地形地貌、气候等综合因素的深刻作用,即音乐风格的形成与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有直接关系。中国传统音乐种类与风格的多样性构成不但是由于广阔复杂的地理环境的影响,而且南北气候特征的巨大差异性也是其特点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山脉、高原、江河湖海等构成的自然地理文化空间对音乐风格的形成与传播带来重要影响,它既有利于音乐的跨族群、跨区域传播,同时又由于古代造船、造桥、隧道开挖等技术的严重落后,反而因为其严重的地理阻碍为传统音乐的传承和风格多样化的构建带来了先决条件。所以,“路”地理文化空间不仅影响了区域内传统乐舞文化的本体与风格的形成与建构,而且独特的地理文化空间环境还赋予其特有的人文象征意义,即自然与人文地理文化空间的形态特点,影响和制约着传统乐舞的结构、风格与文化意义的生成条件。

(二)音乐与气候的关系

“环境决定论”视域中的“音—地”关系就是聚焦气候环境与传统音乐种类丰富性与多样性的关联问题。比如气候温暖与土壤肥沃的优势会催生诸多与农事有关的节庆和音乐舞蹈活动。中国南方到东南亚国家传统乐舞种类繁多与风格的多样性特征大多与其气候温润、土地肥沃等地理气候条件有直接关系。正如澳大利亚籍东南亚历史研究学者安东尼·瑞德(Anthony Reid)认为:“这里气候温和,基本食物如鱼米和水果都比世界其他大多数地区来得容易,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得东南亚人无须为生存而没完没了地拼命劳作。他们比同时代其他国家的人有更多的时间投入我们今天称之为休闲的活动。的确,在欧洲人看来,他们所遇到的东南亚人都有大量的闲暇时光在晚上互对歌谣、摆设筵席、玩玩游戏、娱乐消遣。”美国地理学者E.亨廷顿(Ellsworth Huntinton,1876—1947)在其《气候与文明》一书中,特别强调气候对人类文明的决定性作用。泰国东北部伊桑地区诸多丰富的大型节庆乐舞活动,不但与这里浓厚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有关,更多原因是这里气候温暖、土地肥沃、农事活动丰富等诸多因素催生了诸如“火箭节”“宋干节”“大象节”“蜡烛节”(乌汶府),以及泰国南部尖竹汶府的“榴莲节”等大型节庆音乐活动。还如,泰国东北部与老挝交界处是比较典型的农业生产区域,这里有比较丰富的农业与植物资源,为伊桑乐器的制作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这里的代表性乐器诸如Khaen(排笙)、Saw类(拉弦乐器)Ponglang(类似于木琴)等传统乐器多用竹子、椰壳等本地材料制作而成,鲜明表达了音乐与自然地理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澳大利亚学者安东尼·瑞德在其《东南亚的贸易时代:1450—1680年——季风吹拂下的土地》中认为:“如果说拥有铜质乐器和高级气派的管弦乐队是东南亚富人的特权,那么大部分简易乐器(鼓、长笛、双簧管和弦乐器)则是人人使用。生活简陋的村民们用竹子、椰子壳、贝叶做成廉价的乐器,即使舂米的节奏也被用来为歌唱伴奏。”中国南方省份的采茶戏、长江流域薅草锣鼓的生成也多与其地域内的农业与农事特征有关。因此,中国传统音乐类型与风格的多样性与丰富性特征与其所处的复杂地理文化环境有直接关系。换言之,地理文化空间中的地理文化形态,民俗、方言、历史、地形地貌的差异性特征导致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多样性特点。

音乐地理学研究主要受到文化人类学传播学派与比较音乐学的影响,聚焦音乐形态(音阶、调式、旋律等)与地形地貌、气候等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考察,即“音乐—地理”(地形地貌、气候)的关系问题探究。早期音乐地理学研究尤其注意到地形地貌、气候等状况对音乐风格形成引起的至关重要作用。当然现在看来,这一传播学派的理论思维还略显局限性,特别是受到“环境决定论”的影响,传统音乐地理学研究通常将音乐的形态特征形成置于固定不变的自然地理文化环境中进行互动思考,主要关注音乐与地理环境中地形地貌、气候等诸多因素之间展开的实证主义研究,忽略了地理文化空间的动态性与历时性意义构建(如政治、社会、经济变迁等)给区域内音乐风格变迁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为“自然、景观、地方、空间等地理学要素也并非‘文化’被动的表达或容器,而是建构意义与价值系统的关键维度”,所以,早期音乐地理学研究忽略了地理文化空间(如线性音乐文化空间)意义构建与音乐风格的关联思考。换句话说,我们只关注诸如地形地貌、气候状况等地理环境对音乐种类与风格形成带来的作用,忽略了地理文化空间动态性建构对于音乐风格变迁的底层逻辑思考,即学者的研究可能忽略了地理文化空间建构中的“族群景观”“科技景观”“金融景观”“媒体景观”“意识形态景观”五种文化景观对区域地方音乐风格形成、发展与变迁带来的间接影响。

二、“音乐—人(族群)—地理(地形地貌、气候)”的关系问题

20世纪中叶,随着民族音乐学研究的进一步拓展,音乐地理学开始从“环境决定论”的研究理念逐渐走向人文地理学、历史地理学等诸理论视域下的重视“音乐”“人”“地理”之间互动关系的思考。作为音乐地理学研究的第二个阶段,它突出了“人”作为地理文化空间建构中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要素,尤其与地域音乐文化建构有关的“人”的主动性对于音乐“地方性“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民族音乐学家约翰·布莱金(John Blacking)在研究非洲文达人音乐时认为:“音乐永远不可能在其自身中成长,所有的音乐都是整个民族的音乐,也就是说,如果离开了人类之间的交往,音乐就无法被传播,也没有任何意义。”因此,音乐地理学研究不但要聚焦于“音乐—地理”之间的勾连关系思考,而且要将地方的“人”作为文化主体性置于“音乐—地理”关系中来审视,即“音—人—地”的关系思维,此时的“人”主要是指特定地理文化空间中的族群景观构成,或者地域内族群构成。比如,外来移民与地方本土人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对音乐风格的“地方性”产生了影响。此时的“地”主要是指地理学层面的概念,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等维度。音乐地理学研究从强调“音—地”关系研究,到强调地域内“人”为主体性的“音—地”关系思维,就是从“环境决定论”走向人文地理学(文化生态学)思维的一个重要转向。早期音乐地理学研究多是将形态结构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因果关系脱离地理文化历史语境之外进行思考,部分研究成果基本是结合音乐舞蹈集成材料与地理形态进行的关联分析。因此,音乐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研究的结合,就是突出了特定地域内族群与其文化历史构成对音乐风格带来的重要影响,尤其是移民文化导致的语言、音乐之间的互动与交融,形成了地域音乐的涵化现象。因为研究音乐的结构与风格特征离不开对“人”的因素的综合考察,作为音乐的建构者、音乐象征与意义的编织与阐释者的主体——人(如“非遗”传承人等)在音乐艺术形态与风格特征的形成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音乐地理学研究对“人”因素的关注,可以有效避免音乐地理学研究中实证主义(或本质主义)思维,有助于将“音—地”关系思维置于“人”编织的文化网络中展开互动研究。地域内的音乐风格虽然与地理环境有重要联系,但是“人”在创造音乐、发明文化方面所具有的强大能动作用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正如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 Geertz)认为,文化就是这样一张由人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同时人员的往来、物资的交流、文化的传播等都是靠“人”来完成的,这种“人”的互动交往过程中产生了诸多新的音乐类型。同时通过地方文化中的“人”建构的音乐来塑造地方性文化认同,这种音乐作为地方文化符号的建构,充分表征了其族群文化身份与地域归属感。因此,将地域内“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置于音乐风格生成与地理文化环境的互动关系中思考,是音乐地理学研究范式的第二个阶段。由此看出,音乐地理学关注特定地域内族群文化构成中“人”的因素,补充了基于“环境决定论”视域中“音乐—地理”关联问题研究的缺憾,强调了地理音乐文化空间构建不但受制于独特的地形地貌、气候等因素,而且其地域文化中“人”在建构地域音乐风格与象征意义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从中国音乐地理学的研究历史轨迹来看,乔建中先生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关注中国传统音乐的空间分布现象,他在基于自己以往研究思维基础上,以汉族民歌区域划分为研究载体,开始深入系统关注“音—地—人”的关系问题,为中国音乐地理学研究建立了初步的理论框架。总之,音乐地理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更加强调地理文化空间历史建构中族群因素(“人”)对于地方传统音乐文化形成带来的直接影响,即传统音乐“地方感”的形成不但受到自然地理形态(地形地貌、气候等)影响,而且与移民文化、地方习俗等与“人”(“族群文化景观”)等因素有重要联系。同时聚焦于特定地理文化空间中的族群构成对传统音乐风格的影响,是对地理学研究中关于“环境决定论”思维的一个丰富有效的补充,也凸显音乐地理学研究中重视特定地理音乐文化空间建构中的“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的作用。正是地理文化空间中族群文化景观的多样性构成(如移民文化的复杂性),才形塑了传统音乐文化风格的差异性特征。因此,民歌色彩区的形成不但是由特定的地理空间环境决定的,而且更多地与“人”关联的语言、民俗、历史等人文因素关系密切。

三、“音乐—人—地(地形地貌、气候)—地理空间(意义变迁)”关系问题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地理学家爱德华·苏贾(Edward Soja)是后现代地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音乐地理学研究的第三个阶段是音乐地理学研究范式的后现代转向。音乐地理学受到后现代地理学(新文化地理学)思潮的影响,视地理空间不再是固定不变的地理学意义的地形地貌、气候等概念,而是将其视为一个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的权力空间、意义空间、政治空间等。强调地理文化空间构成不仅是自然地理形态的物理空间载体,还是政治、历史、社会、文化、宗教、族群、权力和意义的产物。同时受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的影响,后现代音乐地理学突破了对地理文化空间的静态认知思维,揭示了地理文化空间塑造与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导致的空间意义变迁、空间表征的重构现象。

地理文化空间的历时性变迁对音乐风格、文化功能意义的改变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我们只关注静态的自然地理文化空间问题的讨论,未将其看成一种文本构建,便缺少对作为文化地理学视域下的空间构建与其空间中各种传统文化事项生成之间的勾连关系问题的思考。比如,当代两位著名后现代音乐地理学研究者约翰·康奈尔(John Connell )和克里斯·吉布森(Chris Gibson)合著的《声音的轨迹:流行音乐、身份与空间》(Sound Tracks: Popular Music, Identity and Place ),这是现代音乐地理学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不仅分析了音乐与身份认同的关系,还深入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音乐产业的地理空间演变。该著作标志着音乐研究从传统的“形态描述”转向了“空间生产”与“全球化认同”的深度探讨。比如,地域内社会、政治、文化制度的变迁对音乐的“地方感”建构、音乐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影响很大。音乐风格形成既与特定的地形地貌、气候等因素相关,也与其族群景观构成的“人”编织的文化密不可分。这种由“人”自我编织的意义之网也导致了地理文化空间意义的变迁。“地理—地理文化空间”是基于地理学纬度中的概念的扩展,“地理”主要是指地理学形态的概念(如自然地理形态),地理文化空间主要包括“人”建构的地域文化网络,含地域历史、地方语言、地方民俗、地方政治、地方宗教文化等内容。所以地理文化空间不是固定的,而是长期的、地域性历史建构的过程。由此看出,音乐地理学研究的后现代主义转向的问题模型:“音乐(形态与意义)—人(族群景观)—地理(地形地貌、气候)—地理文化空间(意义变迁)”的互动关系。这种问题模型突出强调了地理文化空间意义作用如何构建音乐形态与文化象征等关系问题。比如,美国音乐地理学奠基人乔治·O.卡尼(George O. Carney)在其撰写的《人民与地方之声:美国民间与流行音乐地理学》(The Sounds of People and Places: A Geography of American Folk and Popular Music)中,探讨了美国民谣和流行音乐的地理分布,研究了音乐如何作为“地方感”的表达方式。提出音乐地理学研究的五个维度(起源、扩散、分布、区域化、景观)。当下音乐地理学倡导的跨学科整体性研究思维,会全面地探究“音乐—人—地理—地理空间”之间的多维互动关系问题。聚焦于地理文化的社会空间、经济空间、政治空间、宗教空间、技术空间、意识形态空间等因素的考察,突出音乐地理文化空间多重意义建构的研究。尤其将地理文化空间视为一种权力空间、意义空间、空间表征、知识空间来审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环境决定论”带来的本质主义、实证主义研究缺憾。在立足于“音—地”关系研究基础上,重视“人”的因素导致的地理文化空间的意义变迁,即由权力空间导致的地理文化空间的意义与空间表征的重构。换言之,特定地理文化区域音乐风格生成与变迁,不但取决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因素的制约,而且其空间意义的重构也是影响音乐风格变迁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深层文化因素。因为“文化决定论”建构了“音—地”之间密切的互动关系,而地理文化空间的意义变迁则导致了音乐结构、文化表征与功能的重构现象,构成了音乐的“再语境化”与“地方性”生产的前提。后现代地理学研究主要强调特定的地理文化空间构建作用于音乐风格与意义。尤其强调音乐文化地理空间的社会学、政治学思维,突出其空间的历时性与共时性构建所赋予区域内音乐风格与意义问题的思考。正如迈克·克朗(Mike Crang)认为,文化地理学“不仅研究文化在不同地域空间的分布情况,同时也研究文化是如何赋予空间以意义的”。

随着新文化地理学、后现代地理学理论的介入,音乐地理学研究不再一味地追求地理形态与音乐形成的勾连思考,而转向聚焦于地理文化空间的历时性构建与音乐风格变迁之间关系问题的探究,即地理文化空间的社会性、政治性变迁与地域性音乐认同或“地方感”形成问题的考察。音乐地理学研究的后现代转向就是继承“地理环境决定论”与“音—地—人”基础上视“地理空间”为“意义空间的集合体”来看待,这是对音乐地理学研究观念的突破与拓展。因为地理环境特点并不是音乐风格形成的唯一决定因素,地理文化空间的社会、政治性变迁通常会对音乐风格与文化功能重建起到关键作用,所以“在对待时间、过去和历史方面,传统文化地理学更强调文化的历史性漫长演化,而新文化地理学则强调文化的空间性作用所导致的快速变化”。因此,音乐形态风格的形成不但受到自然地理形态的深刻影响,而且受到地理文化空间构建的社会学、政治学、移民、经济学、宗教学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因为“文化地理学研究人类生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研究人们如何阐释和利用地理空间,即研究与地理环境有关的人文活动,研究这些空间和地点是怎样保留了产生于斯的文化”,所以音乐地理学研究的后现代转向就是要突出地理文化空间意义、观念变迁导致的音乐形态与表征的重构研究。总之,音乐地理学从聚焦于音乐风格形成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到关注人文地理学或文化生态学强调的地理环境中社会、历史、民俗、宗教、经济、方言等诸多人文社会因素对音乐的影响,再发展为关注音乐的形成、发展与地理文化空间意义(表征)、观念变迁的关系探究,即地理文化空间观念、意义的政治学、社会学等内部因素的重构与音乐种类形成、风格生成与音乐象征意义变迁之间的关系问题探究。尤其从20世纪90年代起,研究重点从“音乐在哪里”转向“音乐如何构建地方感”以及其中蕴含的社会权力关系。比如,新加坡著名音乐地理学家江莉莉(Lily Kong)著有《地理分析中的流行音乐》(Popular music in geographical analyses)。该书批判了早期研究过于机械的地理空间描述,主张引入“文化政治”分析视角。作者指出音乐并非只是地理景观的反映,而是积极参与了社会关系的生产、认同的构建以及对公共空间的争夺。她提出地理学者应主要关注音乐背后的族群、阶级和性别政治。因此,关注音乐与地理空间意义、表征、观念互动关系问题,是音乐地理学研究从“环境决定论”到“文化生态学”(人文地理学)思维,再到空间研究的后现代转型,即“音乐—地理”的关系、“音乐—人—地理(地形地貌)”的关系、“音乐—人—地理—空间(意义变迁)”关系问题的探究。从上述三重关系看出,音乐地理学研究从早期突出音乐风格的实证主义研究,到具有文化生态学思维的“文化整体观”考察,再到地理空间意义的跨学科研究范式的后现代转型,每一个阶段都是音乐地理学研究观念、研究范式对前一个阶段的丰富与拓展。

总之,音乐地理学研究多关注音乐风格的显性因素构成,后现代地理学在基于跨学科研究基础上,重点强调地理空间的意义构建与音乐的身份认同、地域认同(“地方感”)、音乐变迁、象征意义生成等诸多因素之间的隐性互动关系问题。换言之,我们应该关注空间的历史文化构建与音乐“地方感”的形成,即地理文化空间的历史构建(方言、民俗、仪式、宗教、社会等)与音乐传播中的在地实践(“地方感”)。因为“一个地方所拥有的历史往往与实践分不开,正是实践中形成的历史、文化、语言促成了地方的意义与差异;而地方又反过来对实践施加影响,强化其个性特色、权利关系和社会秩序”。比如传统音乐名称界定大多受到地理行政区划的影响,忽略了音乐文化圈维度中音乐共性特征的考量,由此导致相同音乐种类在不同行政地理区域内保护与传承现状出现较大差异。以湖北老越调与河南越调为例,两者同属于地方戏曲音乐,由于处于不同的行政地理区划导致的保护、传承与受众情况各有不同。河南越调不管是民间剧团还是国有剧团,由于具有大量的受众群体,因此发展与传承情况较好,加之地方剧团被划归省属院团之后,极大提升了越调的传播与影响力。尤其在豫剧、京剧影响下,河南越调在唱腔、乐队、舞台化妆等方面的“经典化”建构更为明显,进一步拓展了受众群体。相比而言,湖北老越调音乐保存得较为传统,但是发展与受众范围则不容乐观。由此看出,同一个音乐品种由于行政地理空间的人为切割,无形中改变了其传承、发展的命运,出现较大的差异性。同时也说明地域文化空间的政治性意义变迁对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带来的潜在影响,且看出“环境决定论”思维给音乐地理学研究带来的某些局限性。

四、音乐地理学与民族音乐学的关系问题

首先,音乐地理学与民族音乐学的关系在概念上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音乐地理学主要聚焦音乐风格生成与地理环境(自然与人文地理)的相互作用问题。它是强调音乐风格、表演形式等的空间分布及其成因的一门具有民族音乐学特性的研究领域。民族音乐学则是考察音乐生成与其特定政治、历史、社会、地理等诸多文化语境中的互动关系问题,是一门音乐学研究的下属分支学科。从两者的研究范式来说,都是强调音乐形成与文化语境的勾连关系思考。音乐地理学则更加聚焦音乐与地理环境的相互作用问题的探究,民族音乐学更加突出研究的跨学科语境,主要强调音乐作为一种文化或者“文化中的音乐”来考察。作为民族音乐学关注的一个研究领域,音乐地理学研究范式更加聚焦,主要是基于“音—地”关系展开不同阶段的拓展性研究。相比而言,民族音乐学研究范式更具有综合性、开放性与包容性,音乐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思维只是其关注的一个侧面。因此,音乐地理学是民族音乐学跨学科研究中需借鉴的、必不可少的研究范式之一。从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理念与学科范式来看,聚焦音乐与地理文化空间的互动问题是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研究的一个主要领域,尤其在文化生态学影响下突出“音—地—人”三者关系问题的讨论。音乐地理学从研究理念来看,与民族音乐学部分研究视角、研究观念等有诸多不谋而合之处,即两者之间具有很强的亲缘关系。尤其它是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中受到人文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后现代地理学等理论影响下的一个研究领域。从学科发展史来看,民族音乐学早期研究(比较音乐学)也关注到音乐与地理的关系问题,比如东欧学派巴托克结合语言学理论对东欧诸民族音乐(如匈牙利民歌)的地域性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特别是对东欧诸民族和地区的民间音乐进行了认真的比较,力图描绘出东欧和中欧民间音乐的各个层次的平面图,既注意到他们的共性,也指出因种族和地区造成的各种差异。”可以看出,比较音乐学时期东欧学派已经关注到民歌风格与地域性语言之间的关系问题。早期中国音乐地理学研究群体也主要关注民歌风格与地理环境的互动关系,这些学者多是由从事传统音乐研究背景的学者(如苗晶、乔建中、杨长雄等学者)构成,其研究成果主要关注音乐形态(音阶、调式)与地理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结合比较音乐学与中国早期音乐地理学研究特点可以看出,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都主要关注民歌形态与地域性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都力图强调音乐与地理环境的互动性研究。

其次,音乐地理学主要突出音乐形态(音阶、调式)形成与地理环境的关系的研究。目前来看,音乐地理学多倾向于中国传统音乐学的研究,主要是音乐形态结构(音阶、调式、旋律与方言字调)生成与地理文化环境关系的问题追问。其研究理念多是从静态空间分布出发揭示音乐与环境的关联问题,民族音乐学则从活态的田野现场出发(表演民族志)聚焦音乐结构、风格生成与其表演语境的互动关系。民族音乐学研究同时借鉴了音乐地理学研究的思维,关注音乐形态生成的深层原因,其不但聚焦于音乐学、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理论,而且从地理环境的形态特征出发分析音乐风格形成的背后原因。民族音乐学对音乐民族志书写的“时空感”(时间感、空间感或者方位感)的详细描述,也是音乐地理学关注的焦点之一。伍国栋先生认为:“由于民族音乐学描述和研究的音乐对象(特别是其中的民间音乐类型),在留存和分布上总是依赖人类社会群体生活而表现为一定的自然空间区域范围,而且这些音乐事象又无时无刻不受赖以生存空间范围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所以民族音乐学势必会与地理学及其有关分支学科,在基础理论和方法论上发生相关的必然联系。”因此,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或者音乐民族志书写过程中绘制的“田野地图”,其中蕴含的田野点的“空间感”离不开地理学的基本常识。因为“‘田野地图’呈现出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的两个‘在场’:即田野在场与空间在场。前者主要是指民族音乐学研究者实际的田野过程与经历,即跑了多少田野点,都去了哪里,即田野行程轨迹;后者主要是指田野点所包含的时间感与空间感(地理与社会文化空间)”,所以民族音乐学在案头工作、田野现场与音乐民族志书写等方面更是离不开地理学概念的思维。田野在场的概念不但是研究者实地进行考察的“在场”,更是其民族志书写的地理空间方位的“在场”。音乐地理学思维对于深入思考民族音乐学田野考察点“时空感”与音乐的互动关系问题提供了诸多重要的学术灵感。

最后,音乐地理学与民族音乐学研究侧重点略有细微区别。音乐地理学主要关注“音乐与环境”的“表层关系”“深层关系”“储存关系”问题的讨论。民族音乐学则更多地结合跨学科理论针对文化语境中的音乐风格与其象征意义生成展开的“多模态”互动研究。音乐地理学是民族音乐学整个综合性多维度研究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当下,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者特别关注到“线性音乐文化空间”建构与意义变迁关系问题,专注于地理文化空间的政治性、社会性变迁对地域内音乐种类与风格的影响。尤其是学界受到民族学(“路”学)、人类学(流域人类学)等研究学者观念的深刻影响,开始关注以“流域”“走廊”“通道”等为代表的“线性音乐文化空间研究”,其中杨红、赵书峰、张应华、胡晓东等学者,针对“音乐—‘路’”关系问题展开系统思考。上述学者的研究范式、研究理念多是聚焦于民族音乐学与文化人类学等理论思维。他们不仅仅关注音乐与地理环境的勾连关系,还重点突出“路”作为一种文化廊道来立体综合研究。这些成果彰显音乐地理学研究中的跨学科意义与后现代思维,即:将“音乐—地理”关系问题置于“线性文化空间”建构语境中来思考。他们既关注地理自然环境对音乐风格的直接影响,又关注“文化整体观”视域中地理文化空间意义与表征变迁导致的音乐形态与象征功能意义的改变。美国人文地理学研究者段义孚认为:“空间的意义经常与地方的意义交融在一起。空间比地方更为抽象。最初无差异的空间会变成我们逐渐熟识且赋予其价值的地方。”近年来,中国民族音乐学界关于“线性音乐文化空间研究”更是受到音乐地理学后现代思维的深刻影响,即强调线性文化廊道对音乐的跨地域、跨族群、跨文化传播的重要性。中国民族音乐学界聚焦的音乐与“路”互动关系研究,就是基于音乐地理学研究思维(音乐—人—地),重点突出跨学科视野下音乐的生成与地理空间意义多维构建之间的互动关系问题研究。同时民族音乐学关于“音乐与地理”关联问题的讨论,不囿于后现代地理学视域下聚焦地理文化空间的多维度意义构建问题,而是将这种空间意义塑造置于跨学科研究背景中立体多维的进行审视与观照。总之,音乐地理学是对民族音乐学研究范式的丰富与补充,而民族音乐学的后现代思维拓展了音乐地理学的研究范式与研究理念。

五、音乐地理学与民族音乐学研究范式的拓展

首先,后现代音乐地理学理论不但拓展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视野,而且丰富了民族音乐学关于音乐与地理关系研究的理论。民族音乐学关于音乐与地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多受到“环境决定论”的影响,通常只关注静态的地理文化环境与音乐风格色彩区形成问题的思考,尤其忽略了后现代地理学(新文化地理学)关于地理文化空间的历史性与共时性构建与音乐风格、变迁、意义生产之间的勾连关系问题的深度探究。正如笔者认为:“线性音乐文化空间研究要从跨学科视野(后现代地理学、新文化地理学、语言音乐学等)关注传统音乐生成构建与‘路’文化空间构建之间的勾连关系,聚焦于传统音乐的生成、变迁与流域、古道、走廊等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其历时性构建维度审视特定历史语境中朝代、国家、社会、经济、政治、宗教、军事等之间的互文关系。”可以看出,传统的音乐地理学研究多受制于环境决定论的影响,而后现代地理学研究理念侧重从动态的视角审视音乐风格、意义构成与地理文化空间再生产之间的互文关系。或者说,音乐地理学主要聚焦于空间中的音乐的研究,侧重于研究音乐现象的地理分布、空间扩散、环境影响以及地方感(地方性)的构建。受后现代地理学影响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不再只关注静态的族群音乐的田野考察,而是聚焦音乐在特定“文化线路”(如茶马古道、万里茶道等)上的动态性、流变性、整体性研究。

其次,音乐地理学研究给民族音乐学关注的流域、走廊、通道等诸多“文化线路”(如“丝绸之路”等)音乐的考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维度,即音乐地理学研究将上述空间视为一个流动性、整体性、系统性的线性音乐文化景观。传统音乐文化在这种“文化线路”中经过跨国境、跨文化、跨族群、跨区域的传播过程中,不但有代际之间的纵向传承(濡化),而且在不同族群音乐文化间的互动交流过程中出现了在地化现象(涵化)。这不但呈现了传统文化在线性文化空间传播中的代际传承,而且在多民族音乐文化互动中实现了交往交流交融。正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路线宪章》认为:“‘文化路线’将地理环境和各种不同的文化遗产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文化路线及其沿途环境与不同的景观(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息息相关,这些景观只是路线的组成部分之一,并且根据其途经的不同区域和地区,各自具有独有的特征和个性。不同的景观共同塑造了文化路线各个路段的特色,丰富了其整体内涵。”

再次,从历史民族音乐学到后现代地理学研究,就是从聚焦音乐的历时性探究到空间意义再生产研究的理论范式拓展。历史民族音乐学往往侧重于音乐的历史演变和文化传承研究,而后现代音乐地理学则强调地理空间属性与叙事问题的讨论。因此,研究者不仅要关注音乐“是什么”“如何演变”,而且要聚焦在流动的线性音乐文化景观中音乐变迁与空间生产之间的互动关系。要尤其关注族群传统音乐文化在遗产廊道传播过程中如何建构而成一种高度杂糅性、混合性的音乐“第三文化空间”。比如,南方海上丝绸之路与湄公河三角洲便利发达的水上交通条件,形成了华人传统音乐在越南南部的传承与在地化艺术实践,由此产生了胡志明市最具代表性与影响力的“才子音乐”。它融合了广东岭南音乐、越南中部顺化的宫廷音乐(雅乐)与南方民间音乐,其伴奏乐器主要有月琴、三弦、二胡、琵琶、凹指吉他等。,并于2013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最后,音乐地理学十分关注音声景观(Soundscape)的研究。它通常将音乐视为城市、乡村中一种特殊的具有文化性、物理性与艺术性的听觉声音景观。这种研究视域促使民族音乐学者在音乐民族志调查中不但要记录音乐形态结构,还要关注声音景观构造如何形塑音乐的地域身份(地方感)和空间(地理空间、意义空间)感。换言之,音乐地理学研究不但可以有效观照传统音乐在特定的地理文化空间传播过程中诸如移民音乐、流散音乐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下的形态变迁与身份认同的重构问题,也有助于深入分析地理文化空间权力、话语构建与音乐意义生产之间的紧密关系问题。

结 语

中国音乐地理学研究从重点关注“音乐—地理”的互动关系,到强调以“人”为主体性、能动性情境中的“音乐—地理—人”的三维互动思维,再到后现代主义视野下的“音乐—人—地理—地理空间(意义变迁)”的立体多维研究,即音乐地理学研究还是要基于“环境决定论”“文化生态学”或者“文化整体观”思维下聚焦“音乐—人—地理(地形地貌等)—空间意义”的多重互动关系研究。这不但是研究思维、研究观念的变迁和研究范式的调整,也是聚焦于“人”导致的“空间意义变迁”对音乐风格构成与文化象征意义重构带来的深层影响。换言之,音乐地理学研究的后现代转向,强调地理文化空间的社会性、政治性建构给地方区域传统音乐文化的风格、身份与认同、功能意义变迁带来的重要作用,即关注地理文化空间的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宗教学等方面的研究,聚焦于多种权力关系互动作用下的地理文化空间重构与音乐形态、象征意义变迁之间的关系与作用问题的讨论。当下以“流域”“走廊”“通道”为代表的“线性音乐文化空间研究”是中国民族音乐学界的热点话题。这些研究多是基于“音乐—‘路’”显性与隐性互动因素,结合实地的田野工作展开系统研究,它既是对中国音乐地理学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的扩展,又是对其研究理念、研究范式的有益补充。音乐地理学研究不但丰富了民族音乐学研究视域,而且有助于深入多角度审视与观照音乐结构、风格与象征意义生成问题。尤其音乐地理学研究的“空间转向”,既有助于我们静态地关注特定地理文化空间中音乐的风格与意义构成,又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聚焦地理文化空间意义构建的动态性与其音乐风格、意义变迁之间的勾连关系问题。

(责任编辑 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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