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日报】
“我只是把微信号借给男朋友用,怎么就成了‘老赖’?”2023年春天,当法院的判决书送到小丽(化名)手中时,她彻底懵了——自己从未借过钱,却要偿还一笔4万元的“借款”。
而这一切,只因为她曾把一个用自己身份证注册的微信号,“借”给了男友。
时间回到2018年。热恋中的小丽应男友小东(化名)的要求,用自己的身份证新办了一张电话卡,又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专门供小东使用。
两年后的一天,小东突然打来电话:“有个朋友转4万到你卡上,你一会儿帮我转给指定的人。”小丽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帮忙。却没想到,这张银行卡、这个微信号,成了拖累她的“枷锁”。
2023年,一位叫老禾(化名)的陌生人拿着转账记录和一段微信语音,把小丽告上了法庭。语音里,有人催着“还钱”,而那个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里,赫然显示着小丽的名字。法院一审认为,涉案款项直接转入小丽账户,催款信息亦指向小丽名下微信号,借贷关系成立,遂判决小丽偿还4万元借款。
小丽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又向临安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申请。
很快,检察官调阅了该案全部卷宗材料,重点核查了涉案转账记录、微信语音、庭审笔录等关键材料,最终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老禾仅能证明款项转入小丽账户、催款信息来自其名下微信号,却无证据证明小丽有借款意愿,且刻意规避实际使用微信号、经手款项的小东,执意起诉小丽。
为查清真相,检察官一方面分别询问了小东、小余(化名)等关键证人,重点核实微信号使用、款项流转及借贷合意,追问关键问题;另一方面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
听证过程中,有人民监督员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小丽与老禾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应当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检察官最终确认,老禾明知案涉微信号的实际使用人是小东,但想利用微信注册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漏洞,起诉有正式工作的小丽,以便追回钱款。
去年10月,该案在临安法院再审开庭,检察官当庭出示证据。日前,临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老禾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小丽终于不用再背负“债务枷锁”。
检察官提醒: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实名支付账号等涉及个人重要身份信息,切勿轻易出借。一旦被用于经济往来,有可能面临不必要的诉讼与债务风险,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通讯员 临安检 记者 王艳颖
编辑 杜海锋 审核 蒋波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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