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速调护权益 用心纾解群众忧
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通过柔性调解方式,高效化解当事人矛盾,以双方认可的合理赔偿金额促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中,被告驾车撞到原告经营的摊位,连带将原告本人撞伤。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进行检查治疗,产生医疗费等费用,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全部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快速梳理案情,核实原告伤情、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明确被告行为已侵害原告身体权和健康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考虑到双方无激烈对立情绪,矛盾核心聚焦赔偿金额,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兼顾当事人权益与纠纷解决效率。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其侵权责任与赔偿范围,引导其正视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倾听其合理诉求,同时从“和气生财”、减少诉累”的情理角度劝解双方,鼓励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主张,纠纷就此了结。
此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以柔性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维护了正常民事交往秩序。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公正高效办案,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务实举措守护公平正义。
来源:根河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7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