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人员上门拍照、录像、入户登记,被拆迁人有权拒绝吗
拆迁前期摸底阶段,工作人员经常不经同意就上门拍照录像、全屋摄像、登记室内物品,很多居民不敢拒绝,担心不配合影响后续补偿。从法律层面来讲,公民住宅享有法定隐私权和不受侵犯权,拆迁工作人员未经房主同意,无权强行入户、私自拍照录像,被拆迁人完全有权明确拒绝无理拍摄和强行入户登记。
合法的入户摸排流程,必须提前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来意,征得产权人自愿同意后,才能进门丈量、清点附属物、合理拍照存档。所有拍摄内容仅限拆迁登记使用,不得随意外传、泄露住户隐私。对于不愿入户拍摄、只同意外围丈量的住户,拆迁方只能尊重意愿,不能以不配合为由威胁压低补偿、取消安置待遇。
现实中不少拆迁人员态度强势,以政府公务为由强行进门,趁家中老人独自在家随意拍摄全屋布局、室内财物,甚至偷拍住户生活场景。还有的暗中翻墙、院外偷拍房屋全貌,私自存档作为后续认定面积、定性违建的依据,严重侵犯居民隐私和住宅安全权。
遇到强行上门拍照、私自录像的情况,可当场明确拒绝入内,全程手机录音录像留存证据,表明未经允许禁止拍摄、禁止入户。对方强行闯入或偷拍偷录的,可立即报警,要求停止侵权、删除影像资料。对于未经本人同意拍摄形成的登记资料、丈量数据,有权全部不予认可,要求重新在自愿前提下公开登记。
大家一定要明确底线:配合拆迁工作≠放弃隐私和住宅权利。上门拍照、入户录像的决定权在房主手里,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无条件配合拍摄。合理配合正规丈量登记可以,但坚决拒绝强行入户、私自偷拍录像,守住个人隐私和房屋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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