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依法从严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维护规范有序的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养殖场(户)违规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禁用药品,非法添加禁用农兽药、非法化合物及其新型衍生物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畜禽屠宰环节:未取得定点屠宰资质从事私屠滥宰活动;对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屠宰、加工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屠宰、加工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通过地下作坊等形式非法加工肉制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用鸡、鸭、猪、马等肉类冒充牛、羊、驴肉等高端肉制品;使用甲醛、吊白块、工业火碱等非食用物质,对牛肚、羊肚、牛百叶等肉制品进行漂白、防腐、浸泡增重;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肉制品流通经营环节:采购、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肉制品;采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入境冷冻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餐饮服务环节:火锅店、烧烤店、中餐馆等餐饮经营主体,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中央厨房等,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品;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禁用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危害肉制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110或0817-4430777;15881740637(姚警官)。
举报地址:西充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西充县安汉大道四段159号1栋4楼) 。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举报线索应尽量详实,需包含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主体、主要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关键信息,以便公安机关快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逐一核查,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线索价值、案件查办情况等,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充县公安局
2026年5月8日
西充公安
编辑:杨 洁
审核:向 艳 李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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