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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探针财经)
2026年4月29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行政裁决公告。石家庄市人民医院CT核磁、DSA、直线加速器、核医学类设备三年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2026023610040003),因招标文件存在多项违规情形,被石家庄市财政局责令修改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该项目总预算高达5110万元,其中01包(CT核磁维保)最高限价为3690万元,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5110 万维保大单 分多包采购
根据公开招标信息,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本次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预算总额为5110 万元,采购周期为三年,分为多个子包实施:
01 包:CT核磁维保服务,最高限价 3690 万元,是本次项目的核心标段;
04 包:核医学类设备维保服务,最高限价 360 万元;
其余02 包、03 包已完成采购流程,总中标金额达 1018.8 万元。
项目于2026 年 2 月 13 日首次发布招标公告,因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后于 3 月 12 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原定开标时间为 4 月 2 日。然而,供应商上海恒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直接导致了项目采购进程中断。
五大问题直指采购不公
投诉人上海恒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五项投诉事项,其中三项被财政部门认定属实:
1.“同机型” 维保要求涉嫌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 “同机型” 维保业绩,被认定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2.“回款证明” 作为业绩认定条件违规:将 “回款证明” 作为业绩认定的必要条件,属于设置不合理证明材料负担;
3.“全新原厂” 备件要求具有明显指向性:要求使用 “全新原厂” 备件,超出材料需求,存在明显品牌倾向性;
4.入场前提供高额原厂全新备件涉嫌歧视中小企业:要求供应商在入场前提供高额原厂全新备件,对中小企业构成不公平待遇;
5.设备清单未包含维保范围设备,采购需求逻辑冲突:采购清单未列入维保范围的设备,导致采购需求逻辑矛盾、违法违规。
石家庄市财政局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2、5 事实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的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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