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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5月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证券基金”)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未建立、健全投资审查管理制度;未认真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健全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的情况。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川发证券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川发证券基金应认真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贵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