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现就旅游行业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旅行社以“零负团费”“超低价”为噱头,报价远低于市场合理成本,明显覆盖不了交通、住宿、门票等经营成本,成团后开展虚假宣传,与旅游购物商家恶意串通,以“政府帮扶”“购物赠旅游卡”等名义,通过强制消费、加收费用或强制捆绑消费等方式弥补成本的违法行为。
(二)旅行社未使用国家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不签订旅游合同、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合同中未载明购物场所、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关键信息,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强制服务升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户外俱乐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夜爬”登山、探险、研学旅游、夏令营等名义,通过互联网或线下招徕并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导游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缩减游览时间、增加购物环节的违规行为;导游虚假讲解、误导游客认知,以及诱导、怂恿游客参与未取得安全资质的高风险、高消费项目等问题。
(五)导游擅自承揽旅游业务,以辱骂、威胁、恐吓、甩团、拖延行程、拒绝提供服务等恶劣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行为;导游、旅行社与旅游购物商家恶意串通,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收受回扣、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六)无资质导游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方式,以“定制师”“向导”“旅游顾问”等名义招徕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旅游购物场所对游客采取包厢洗脑、跟随推销、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消费,销售的产品高价低质、假冒伪劣、虚标价格,将购物店包装成景点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1.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受理时间:24小时。
2.电话或来信举报: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777-2818820,钦州市一马路30号4楼;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0777-3688760,钦州市富民路5号。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邮编:533000。
3.电子邮件投诉举报: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qzwhsc@126.com;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qzwhsc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要求
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投诉举报线索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合同、付款凭证、与旅游经营者的沟通记录、现场证据、行程单、导游证号、涉事场所名称及地址、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不得虚构、夸大事实及诬陷他人。我局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们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开展纠治工作,全力守护每一位游客的出行权益,让游客在钦州游得安心、购得放心、住得舒心,推动钦州市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5月8日
▍图文来源: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图文整理:宣传和对外交流科
▍文中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做公益分享, 如有侵权,请联系文旅君署名或删除。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出品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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