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八年,把目光投向杭州西湖,在葛岭山十四号这地界,搬进了一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人家。
那个独门独院里,两间卧室,却塞进了三个大活人:丁玲,胡也频,还有冯雪峰。
这可不是为了省房租凑合过日子,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三人行”。
大白天,丁玲一会儿陪胡也频吟诗作对,一会儿找冯雪峰切磋文章;等到日头落下,她就在两间屋子之间轮流过夜。
这事儿别说搁现在能把人下巴惊掉,退回一百年前,那更是闻所未闻。
外人看热闹,觉得这是文人骚客瞎胡闹,或者是荷尔蒙上头的荒唐戏码。
可你要是把丁玲当时的处境掰开了揉碎了看,这哪是感情泛滥啊,分明是一次冷静到极点——甚至有点贪心——的利益博弈。
在那架天平上,她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个都不想扔。
胡也频,那是陪她从泥潭里爬出来的人。
想当初丁玲弟弟没了,家里逼着嫁人,她孤身一人逃到上海又流落湖南,那日子过得叫一个惨。
胡也频兜里虽比脸还干净,但他那股死磕到底的劲头,硬是把丁玲这块冰给捂化了。
对她而言,这男人就是“踏实”,就是“被疼爱”。
再看冯雪峰,那是另一码事。
他是丁玲学日语时碰上的先生,北大出来的才子,浑身上下透着当时最时髦的文艺范儿。
在丁玲眼里,这就是“灵魂共振”,是用来仰视的。
一边是柴米油盐的恩情,一边是精神世界的火花。
咋办?
换做咱老百姓,肯定二选一。
丁玲不按套路出牌,她心里想的是:小孩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奇就奇在,她还真把这俩大老爷们给说通了。
两位情种居然表态:不管丁玲最后跟谁,他们都认。
这笔买卖,咋看都是丁玲赚翻了,其实脚底下全是雷。
毕竟爱情这玩意儿,眼里容不得沙子。
三人行的架子能搭起来,全靠两个男人的忍耐力在死撑。
只要有一方那根弦崩断了,这局立马就得散。
果不其然,最先扛不住的是胡也频。
眼瞅着心爱的女人隔天就钻进别的男人屋里,这种心理上的凌迟谁受得了?
他找到丁玲摊牌,话里透着绝望,大意是这事儿太疯狂了,自己怕是撑不到最后。
这会儿,丁玲来了个神操作。
她既没哄着胡也频,也没立马拍板,而是把烫手山芋扔了出去——她让胡也频去趟上海,找老铁沈从文唠唠。
这一手玩得漂亮。
既让双方都能喘口气,又拉了个局外人来评理。
胡也频杀到上海,对着沈从文倒了一肚子苦水。
按常理,哥们儿肯定劝分不劝和,这绿帽子戴得太窝囊了。
谁知道沈从文给出的方子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他苦口婆心地劝:这年头真爱比大熊猫还稀缺,你可千万别撒手!
他还给胡也频打气,让他为了理想死磕到底。
听了这番话,胡也频跟打了强心针似的杀回杭州,咬着牙继续忍受这个“三人世界”。
但这事儿终究是长不了。
为啥?
因为那头的冯雪峰也炸毛了。
两个男人的忍耐都到了临界点,冯雪峰逼着丁玲必须给个痛快话。
丁玲迎来了人生头一回生死抉择。
选冯雪峰?
灵魂是有伴了,可胡也频咋整?
选胡也频?
日子是安稳了,可精神上的那团火就得灭。
丁玲最后的答案是:胡也频。
凭啥?
她在给冯雪峰的信里把大实话全说了:局势太乱,我要是一走,他准得自杀。
这账算得门儿清:冯雪峰是强者,离了谁都能活;胡也频是弱者,离了丁玲那是真要命。
在爱情的秤杆上,最后压垮那一头的,不是爱意,是责任和那点不忍心。
冯雪峰退出了杭州。
丁玲和胡也频过了三年正常的两口子生活,直到一九三一年,胡也频在上海遭了殃,没多久就在龙华吃了枪子儿。
那一年,他俩的娃才刚满周岁。
男人死后,丁玲没像老戏本里写的那样守寡或者一蹶不振。
恰恰相反,她在感情路上的每一步,依旧透着那股子“丁玲式”的实用劲儿和野草般的生命力。
她动过念头找冯雪峰重续前缘。
但这会儿人家早就老婆孩子热炕头了,面对丁玲的示好,冯雪峰脑子很清醒,直接回绝了。
这条道儿走不通,丁玲很快撞上了她生命里的第三个关键人物——冯达。
这段情,是丁玲这辈子哪怕算总账时,争议最大的一笔。
一九三三年五月的一个大清早,冯达出门前撂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要是十二点我不回来,你就赶紧撤。
结果日头过了正午,丁玲没动窝。
为啥没走?
也许是侥幸心理,也许是没地儿可去。
结果特务找上门,把她和冯达一块儿给扔进了黑牢。
蹲大狱的时候,外面都在传是冯达把丁玲卖了。
照理说,面对一个可能出卖自己的叛徒,正常人不得恨得牙痒痒?
可丁玲的做法又让人看不懂了:在被关押的那三年里,她不光跟冯达搭伙过日子,还给他生了个闺女。
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犯了?
要是把情绪撇开,单看事实,这其实是丁玲骨子里那股求生欲在作祟。
刚进监狱那会儿,她绝望得想自我了断。
是冯达一直在旁边守着,伺候着,硬是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对那会儿的丁玲来说,什么名声、什么立场,在那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黑屋子里,都比不上一个能端茶倒水、能听她喘气的大活人来得实在。
她是个活在“当下”的主儿。
既然插翅难飞,那就先保命要紧。
这种凑合过的日子一直撑到一九三六年她出狱。
一旦重获自由,脚踩到了延安的黄土地,环境变了,脑袋上的刀拿走了,丁玲立马来了个快刀斩乱麻——坚决跟冯达离了婚。
这笔账,她算得比谁都狠。
到了延安,丁玲又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一九三七年,三十三岁的丁玲,居然看上了才二十岁的小伙子陈明。
陈明年轻力壮、精明能干,还是老资格。
丁玲一眼就相中了。
但这事儿有两座大山挡着:一是这岁数差得太大,二是陈明一开始压根儿不想接这茬。
陈明觉得丁玲是大作家,经历又那么复杂,自己既高攀不起,也驾驭不住。
为了躲这朵带刺的玫瑰,他甚至在一九三九年急匆匆娶了剧团里的一位姑娘。
换一般女人,人家都结婚了,这心思也就该歇了。
但丁玲偏不。
哪怕陈明成了家,她这根线也没断过。
后来,陈明因为各种原因(这里面有对丁玲的感情,也有现实的考量)跟媳妇离了。
到了一九四二年,他终于跟丁玲走到了一块儿。
这段差了十三岁的“姐弟恋”在当时那可是炸了锅,闲言碎语满天飞。
面对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丁玲给陈明打气的一句话,把她这辈子的人生哲学全抖搂出来了:
“随他们怎么嚼舌根,嚼个几年,还能嚼十年不成?”
这话活得通透。
她早就看穿了世俗舆论的那点尿性——唾沫星子是有保质期的,日子可是自己实打实过的。
为了别人的嘴,委屈自己的心,这买卖亏本。
结果怎么着?
她赌赢了。
陈明陪她走到了最后,不管是在桑干河边搞土改,还是后来几十年的风风雨雨,陈明都成了她最硬的拐杖。
晚年的丁玲,那股生命力依然旺得吓人。
一九四六年,她在河北张家口桑干河边搞土改。
条件苦得掉渣,屋里就一盏煤油灯,没稿纸就往账本上写。
可她跟当地老乡混得那叫一个熟,把红枣磨成粉当干粮,跟邻居处得像亲戚。
这种超强的适应能力,跟她当年在杭州搞“三人行”、在监狱里跟冯达生娃、在延安倒追陈明,骨子里是一个路数。
她从来不被环境框死,也不被道德绑架。
她是个好娘,坚持把胡也频的一双儿女带在身边拉扯大,把儿子蒋祖林送到苏联学造潜艇,把女儿蒋祖慧送去莫斯科国家戏剧学校。
她也是个复杂到极点的女人。
回头看丁玲这一辈子,你会发现她其实一直在搞“资产负债表”的管理。
在杭州,她琢磨着合并资产(两个爱人);在监狱,她琢磨着减少负债(靠冯达活命);在延安,她那是长期投资(认准了陈明)。
有人骂她多情,有人说她自私。
但也许就像她自己拍板的每一个决定那样:她只是无比忠诚于自己的欲望,并且敢为了这些欲望把所有后果都扛下来——不管是被特务抓去坐牢,还是被世人戳脊梁骨。
毕竟,在那个乱世里,能按自己的心思活过这一辈子,本身就是一场巨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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