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指挥官因海军陆战队员死亡案一审获刑3年共同被告分别获刑1年至2年;法院谴责为追求结果而下达鲁莽命令;遇难者母亲称判罚“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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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已故海军陆战队下士蔡洙根死亡案一审宣判,判处前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师长林成根有期徒刑3年。法院指出,其量刑依据包括他多次下达以结果为先的强硬搜寻命令,以及未采取保护士兵生命的安全措施。法院同时驳回了林成根的保释申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十二部8日作出上述判决。该庭由赵亨宇法官审理,认定林成根对业务过失致死伤、违反军令等指控负有责任。

共同被告中,前第七旅旅长朴相贤和前第十一炮兵连连长崔镇圭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前第七炮兵连连长李容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以上人员当庭收监。直接负责现场行动的前排长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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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上级指挥官鲁莽下达搜寻命令,是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法院指出:“士兵被投入行动时,连最基本的安全装备都没有。20岁的蔡洙根入伍仅4个月便失去了生命。他30多岁的父母历经试管婴儿过程,才有了这个独生子。”

谈及林成根时,法院批评说:“在没有作战指挥权的情况下,他整天在现场游走,斥责士兵懒散,还一味强调军装和仪态,把注意力放在媒体曝光上。”法院还表示:“如果林成根把任务交由旅长负责,搜寻本可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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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谴责了林成根于2024年12月发给蔡洙根父母的一则信息。信息中写道:“我没有下令进行水下搜寻。”对此,法院表示:“加害者怎么能给受害者发这样的信息?我在漫长的司法生涯中,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法院认定,朴相贤和崔镇圭在确保安全方面存在疏忽。法院指出,朴相贤“未能明确作战指引,导致现场混乱”,崔镇圭则“下令进行齐腰深度的搜寻,进一步加大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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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容敏和张某,法院表示:“两人并非毫无责任,但在军队等级体系之下,他们很可能难以违抗上级命令。”法院还批评军方长期以来在行动致死事件中,往往只追究营级及以下军官责任的做法。法院强调:“本案属于‘故意性过失’,即明知会提高风险,仍通过鲁莽命令放大风险。如果不追究上级指挥官的责任,类似悲剧还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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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蔡洙根的母亲当庭抗议说:“3年?这个处罚太轻了。他们拒不认罪,必须承担应有的后果。”走出法庭后,她又对记者表示:“如果我儿子牺牲所对应的责任都这么轻,今后还有哪个父母能安心把孩子送去服兵役?我要求严惩林成根、朴相贤和崔镇圭。我永远不会原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