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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泉州港复原图)

1087年,宋哲宗登基的第二个年头。

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影响东方文明的大事件。宋哲宗正式下诏,泉州增设福建市舶司。

这是历史上首次从国家层面,且有正式法律依据开放的贸易口岸。

开放泉州港,是封建王朝制度性开放的里程碑。

从1087年至1120年短短33年,泉州港实现了与阿拉伯、波斯、占城(越南中南部)、真腊(柬埔寨)、三佛齐(苏门答腊)、爪哇(印尼爪哇岛)、高丽、东非、地中海等31个国家和地区互市贸易。

泉州之繁华,让世界看到了什么是“大宋速度”,短短33年便追平了有着千年历史底蕴的广州港,史书用了简短有力的八个字来形容——“蕃舶之饶,杂货山积”。

到了南宋时期,因建炎南渡,帝国中心移镇临安,泉州的地位更加凸显,贸易国从33个暴涨到58个,所得收入占了朝廷岁入2%。

2%!乍一听,无所谓。

可这是王朝一个港口的产出。

这里有笔账可以参考。神宗时期最大的纳税大户“江淮六路”(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两浙、荆湖南、荆湖北),相当于现今江苏、安徽、浙江、上海、江西、湖南、湖北七省之地,交出了30%的王朝岁入。

一个泉州港干出了2%的业绩,牛不牛?

于是,史学界经常把泉州港的崛起拿来论证宋朝商业活动之繁华、开放、自由。

繁华是真的,但要看是谁的繁华。

开放也是真的,但要看对谁开放。

宋朝允许“下海”,不等于“开海”,只不过没有后来明清两朝“海禁”那么阴森。

宋朝也有一条海洋禁线,是从海岸线往外十里。

十里以外,叫“私越海峤”。一旦越界,船货没收,人员流放沙门岛。情节恶劣者,上限是“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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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海可以,但必须持有“公凭”(下海许可证)。

可是申请“公凭”谈何容易。《宋史·食货志》记载,要想拿到“公凭”执照,必须走2个流程。

1.船主向市舶司申报。

2.提交船主、货主、船员名单,以备市舶司审查身份,同时提供详细的货物名称、数量、目的地,往返时间。

听起来,流程很简单。可细想一下,难于上青天。

先说,能够买得起船的人,非富即贵。

《宋会要辑稿》有关于货船价格的详细记载。内河小船排水量为30吨,市场价约为500贯,折合5万“导乐”。远洋货船排水量为800吨,一艘造价在400万-1000万贯,折合3亿至8亿“导乐”。

中产者省吃俭用攒俩钱,使使劲买一条小船船跑内河运输,还勉强够得着。想要跑远洋,无异于痴人说梦。

即便是现在,有多人能掏出5亿“导乐”买一条大货船。

先砸5亿“导乐”买船仅仅是第一步,除了花必要的人情费打点各路老爷,真正的难点是要找到给自己担保下海的保人。

朝廷为了防止船主从事“夹带私货”活动,在“公凭”办理中加了一道“担保”制度。

——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当地富豪当保人,担保物是保人全部身家。

像那些腰里别着几十张地契的小地主,辛辛苦苦攒了几罐银子,在市舶司眼里连根葱都算不上。

朝廷规定是开放的,但门槛是极高的。

没有“公凭”和“担保”的平民阶层,所能涉足的地方,只有陆地向海延伸十里,再多一步也不行。

规矩像裁缝,一定是量身定做的。

之所以要用“公凭与担保”进行切割,无非是背后的破天利润。

景德镇一担瓷器的市场价三五百文,如果是富商来景德镇大量收购,价格可以压到两百文。

这些用泥土烧制出的瓶瓶罐罐,到了中东就成了“价比黄金”的顶级奢侈品。北宋朱彧撰写的《萍洲可谈》对瓷器有这样一段描述: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

载着瓷器的船一靠近塞林港,瞬间被一抢而空,根本不愁销售。

一担担瓦片,一担担黄金。

暴利之下,朝廷用权力的手术刀精准划定了利润的蛋糕。富人的财富,权贵的权力,互担互保,构建了一堵滴水不漏的利益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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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船主看似赚得钵满盆满,实则日子不好过。

自从丝绸之路被西夏给拦截,宋朝的主要“创收”来源全在这一张“公凭”。

船主冒着倾家荡产、九死一生的风险,把一担担黄金运回宋朝后,要面临市舶司两道“分账”。

一次是抽解,一次是官市

先是抽解,海外运回的钱物被一分为二,船主和朝廷各得一份。

再是官市,官府会从原属于船主的一份中,挑取最值钱的香料、象牙、珠宝,用一个朝廷规定的“官价”(市场价30%)再买走一半。

经过两道“拔毛”后,剩下的才是船主的最终利润。即使被“拔”成这样,依然有无数富人前呼后拥。

这哪是生意,分明是一次权力制定的分账游戏。

分账只是“下海”冰山一角,做到最后,财富一定会与权力勾兑成另一个产物——垄断。

宋朝有规定,凡为朝廷累计带来50万贯岁入,平民可“以商入仕”。入仕者每为朝廷带来10万贯岁入,可晋升一级。

像南宋蒲寿庚家族,凭借贩卖香料这一条路,被朝廷恩赐为“泉州市舶司提举”。

运动员和裁判变成了一个人,利益的铁幕更加牢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