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五周年,医疗纠纷治理却偏离公益轨道,亟需拨正方向,回归为人民服务的立法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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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存在明显短板,将医疗事故、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查处执法职责弱化,把本属行政监管的责任,简单推给“医患双方博弈” 。这与《民法典》保障患者权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坚守为人民健康服务医疗公益属性的核心精神严重不符 。
医疗不是市场交易,不能让患者在信息不对称中独自维权,也不能让监管缺位纵容违规行为。民法典明确医疗服务的诚信义务、人格权顶级保护与过错责任,公益属性才是医疗法治的根基。
五周年是重要节点,法律法规整合刻不容缓。必须扭转“甩脱监管、放任博弈”的倾向,强化行政追责,完善公益导向的事故处理机制、理赔机制,让医疗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质,守住人民健康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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