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月9日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拟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调整为2500元
第二档调整为2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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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330元、第二档为2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3元、第二档为22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500元,第二档为23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5元,第二档为24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2026年6月9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含修改理由)及联系方式等反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8369
电子邮箱:402327049@qq.com
来源 |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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