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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巴法院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甲与被告乙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甲居住于楼下。因楼上房屋漏水,导致甲家中墙面受潮、家具受损,甲多次找到乙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诉至镇巴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实地核实房屋受损相关细节。考虑到双方系长期邻里,若矛盾进一步激化,将影响后续邻里和谐,法官并未简单启动开庭审理程序,而是立足“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双方责任边界。针对双方对立情绪,法官既坚守法理,又兼顾情理,逐一安抚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珍惜邻里情谊。在法官耐心协调和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隔阂,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乙在调解协议约定时间内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至此,一起因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实质化解,不仅高效维护了甲的合法权益,更避免了邻里关系持续恶化,守护了安定和谐的居住环境。今后,镇巴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用心用情维护公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