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志书中的吉林市·官署衙门篇之十旗关防处(上)

除满洲八旗关防处外,作为十旗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古旗关防处同样在吉林城官署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

五、蒙古旗关防处的设置与变迁

蒙古旗是清代吉林驻防八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关于蒙古旗的编设,《钦定盛京通志》卷五十二《兵防二》载:“康熙三十一年添设佐领六员、骁骑校六员,并将喀勒喀巴勒瑚人等编设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即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廷将巴勒瑚(巴尔虎)、锡伯人等正式编入吉林驻防。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吉林编年史》亦载,是年(1692年)吉林城驻防增设满洲佐领、骁骑校各6人,锡伯佐领、骁骑校各16人,巴尔虎佐领、骁骑校各8人,锡伯兵1000名,巴尔虎兵400名,吉林城的驻防体系由此进一步完善。《吉林通志》卷五十《武备志》对蒙古旗的编制亦有明确记载:“蒙古旗协领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领催四十七名、甲兵三百五十六名。”其中,协领为蒙古旗最高军政长官,佐领(即牛录章京)则是八旗的基本行政与军事单位。蒙古旗关防处即为此体系的行政中枢,负责管理本旗的户籍、财务、档案及日常军务等各项事宜。由此观之,蒙古旗关防处当设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之后,至迟在乾隆时期已形成完整的官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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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盛京通志》卷五十二《兵防二》中关于蒙古旗编设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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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志卷五十·武备志一·兵制一·驻防上》关于蒙古旗和鸟枪营规制的记载

关于蒙古旗关防处的具体位置与建筑格局,《永吉县志》卷十六《舆地志六·廨署下》记载颇详:“蒙古旗关防处在小东门内之北大门内。正房三楹,为协领印房,左右为八旗牛录房,各三楹。光绪三十年,以其箭道改建女子师范学校。今(笔者按:即该志书成书的民国十八年,1929年前后)为省立图书馆及国民第六小学校。”小东门又称东莱门,位于天主教堂东侧、今江城广场西。蒙古旗关防处位于小东门内之北大门内,其建筑格局较为完整:正房三楹作为协领印房(即蒙古旗最高长官的办公之所),左右两侧为八旗牛录房各三楹,共计九楹。同满洲八旗关防处一样,蒙古旗关防处也设置了习射之所的箭道,便于官兵日常操练。这一建制与满洲八旗关防处大致相仿。

至晚清时期,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兴办新式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年),蒙古旗关防处的箭道被改建为女子师范学校。至民国时期,该址已成为省立图书馆及国民第六小学校的所在地。而此时,这一带被称为“蒙古旗胡同”,其得名正是源于清代管理蒙古八旗事务的衙门驻地设于此处。而今,蒙古旗关防处原址上已是吉林市广播电视台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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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志卷十六·舆地志六·廨署下》中关于蒙古旗关防处和鸟枪营关防处衙署设置和规模的记载

六、鸟枪营关防处的设置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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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省政略》卷八旗务·吉林省中关于鸟枪营关防衙门设置的记载

鸟枪营是清代吉林八旗驻防体系中独立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之外的重要军事单位,隶属于新汉军八旗。据《东三省政略》记载:“吉林省城旧制,将军、副都统衙门外,有满洲八旗,每旗各设关防衙门一所,旧汉军附焉。蒙古八旗则自为一署,鸟枪营自为一署,乃新汉军八旗也。”

《钦定盛京通志》卷五十二《兵防二》载:“雍正十一年添设鸟枪营参领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即雍正十一年(1733年),吉林八旗军开始增设鸟枪营。参领为全营最高长官,统领各旗事务。也自此,设鸟枪营关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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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盛京通志》卷五十二《兵防二》中关于鸟枪营编设的记载

关于鸟枪营关防处的具体位置与建筑格局,《永吉县志》卷十六《舆地志六·廨署下》记载颇详:“鸟枪营关防处,在福绥门内北,俗称西大院。大门内正房前后各三楹,为参领印房。其后正房八楹,为厢黄、正黄二旗。东厢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西厢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各四楹。每旗后院各有正房五楹。光绪三十三年裁将军,以巡抚监理旗务,即改为旗务处,并于西偏箭道地别修参、佐领办公室各三楹。民国十七年,复集资增修参领办公处五楹。今(笔者按:同上)收为官有,将旗务处并入省公署,为旗蒙科。所遗官房,改设官产处于后院,而以其前院为教务厅,教育厅。”

福绥门是吉林城西墙中段的一座城门,位于今顺城街与福绥街交会处,俗称“水门洞子”。鸟枪营关防处即坐落于福绥门内北侧,因其规模较大、占地广阔,民间习惯称之为“西大院”。从建筑格局来看,大门内正房前后各三楹,为参领印房,即鸟枪营最高长官的办公之所;其后正房八楹,分属厢黄、正黄二旗;东厢房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各四楹;西厢房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各四楹。每旗后院另有正房五楹,供旗属官兵日常办公与值宿之用。

至晚清时期,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改革地方行政制度,鸟枪营关防处经历了多次功能转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裁撤吉林将军,改设巡抚,以巡抚监理旗务,鸟枪营关防处遂改为吉林全省旗务处。据《永吉县志》载,当时于西偏箭道地别修参领、佐领办公室各三楹,以适应新的办公需求。吉林全省旗务处是统辖全省旗营事务的总机关,主要职能包括朝贺、典礼、常年例贡;掌管旗员升调、补署、挑补兵缺、马政各事项;旗属官兵俸饷、随缺地亩、征收旗地、各项租赋、旗丁户口、旗丁职业、筹划归农;有关蒙荒、蒙务的所有事宜;全省各城旗的调查统计事宜。

进入民国时期,旗务机构继续调整。民国十七年(1928年),又集资增修参领办公处五楹。此后,该址被收为官有,将旗务处并入省公署,改称旗蒙科。所遗官房的前院改为教务厅、教育厅,后院则改设官产处。如今,鸟枪营关防处原址已被吉林七中前的解放路及部分民居所覆盖,湮没于城市变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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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吉林市地方志办公室原创作品,转载请标明作者及出处。

来源:吉林市地方志办公室

编辑:张晔

初审:田雨石

复审:张亦弛

终审:肖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