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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圈观察局,最新观察:
药代叹
五月新规下九天,药代惶惶夜不眠。
昔日红包随手送,今朝铁窗在眼前。
学术推广归本位,带金销售化云烟。
劝君早作抽身计,莫待牢中悔当年
5月1日,两高司法解释正式落地,医药行贿入刑门槛直接腰斩。
个人受贿数额从6万元降至3万元即可入刑 ;对单位行贿,个人行贿数额从20万元降至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从40万元降至20万元即可入刑。
6天后,5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这一管理办法对医药代表的全链条管理进行了强化,明确了22项禁止行为清单。其中,医药代表不得存在的9种禁止性情形包括: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统计处方数据;未经备案、登记的医药代表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等。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持有人不得聘用或者授权存在商业贿赂记录的医药代表,并根据合同追究相关人员和专业组织责任。
so,5月1日后,哪些人被查了?最近有人在群里问,但这事真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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