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守护百姓钱袋子的公安干警,竟把反诈平台当成了捞钱的工具。江西上高县曝出的这起案件,简直颠覆认知。一群民警副局长牵头、中队长操盘,合伙查询售卖公民银行信息,一条卖 1000 元,把执法权力变成了生财的买卖。
这起案件发生在 2023 年,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福建无业人员王某甲是中间人,专门跑到江西上高县,联系上了县公安局负责人晏某。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利用反诈大数据平台的权限,干起非法查询售卖信息的勾当。
晏某作为牵头人,拉上刑侦副所长陈某、情报中队长左某甲,组成了内部作案小组。他们利用民警数字证书登录反诈系统,查询指定银行账户的冻结、止付状态。外部的王某甲通过境外软件发送查询需求,每查一条支付 1000 元,交易全靠第三方支付结算。
从 2023 年 5 月到 6 月,短短一个月时间,他们就查询了 180 多条公民银行信息,其中 27 个账户还被违规止付。王某甲靠这单生意赚了 60 多万,晏某个人获利至少 13 万,分给陈某 3 万、吴某甲 2000 元,每一笔都是用公民信息换来的黑心钱。
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本是打击电信诈骗、守护群众财产的利器,却成了内鬼作案的高效工具。涉案干警长期盗用同事数字证书登录,异常操作全程无预警,系统连基础的人脸识别、动态验证都没有,形同虚设。
近三年公开判决显示,已有至少 22 名警务人员因同类泄露信息获刑。这类案件频发,暴露的是平台监管的系统性漏洞。操作日志只能事后追溯,没有实时审计和活体检测,全靠操作人员自觉,根本挡不住权力滥用。
这些泄露的银行账户状态信息,在黑产链上价值极高。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时,能精准说出账户冻结细节,欺骗性大增;洗钱团伙可据此判断资金安全,规避侦查。本该护民的工具,彻底沦为了违法犯罪的帮凶。
案件判决结果一出,舆论争议不断。中间人王某甲主动投案退赃,被判三年三个月、罚金 10 万元。而牵头的副局长晏某仅通报 “另案处理、已获刑”,具体刑期未公开,引发公众对司法公平的质疑。
对比同类案件,山西一民警查 141 条信息获利 14.1 万,判两年六个月;福建一民警卖 5000 条信息获利 5 万,判一年八个月;非公职人员贩卖 3 亿条信息获利 2000 元,却判三年九个月。公职人员知法犯法,量刑是否过轻,成了网友热议的焦点。
普通受害者维权更是难如登天。信息泄露源头藏在境外软件和公安内网,普通人根本无从查证。执法人员犯罪本应从重处罚,可目前多是事后追惩,AI 行为分析、实时异常预警等技术硬约束迟迟未补上,难以从根源堵住漏洞。
头顶国徽、身着警服,本是公民隐私最坚固的防线。可这群内鬼为了十几万私利,把权力当商品,把百姓信息当筹码,彻底践踏了职业底线和法律尊严。他们忘了,反诈的初衷是护民,不是害民;警察的职责是守护,不是掠夺。
这起案件给整个公安系统敲响警钟。权力一旦失去监管,就容易滋生腐败;执法者一旦失守底线,就会沦为违法者。只有补上技术漏洞、强化权限监管、严惩执法犯法,才能杜绝此类内鬼案件,守住群众的信任和财产安全。你怎么看待公安干警泄露公民信息牟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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