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2011年7月14日,撤销地级巢湖市设立县级巢湖市)含山县(现属于马鞍山市)巨兴乡(2004年,撤销巨兴乡并入清溪镇,现为巨兴社区)群山叠翠,山水宜人,树木葱葱,鸟语花香。这里的农民勤劳会生活,平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闲时节,或外出打工,或走亲访友,或寻一个清静之所垂钓,忙里偷闲,修身养性。下毕村刘老汉就有这样的嗜好。
1996年6月5日下午,天高气爽,刘老汉一人兴冲冲提着钓杆,来到和平水库。这个水库在巨兴地区颇有名气,可下午4点钟左右,天突然变了脸,没有多久就细雨霏霏。天公不作美,于是刘老汉准备收钓回家。
就在这时,他发现一大块黑乎乎的东西浮在水面上,随水流缓缓飘动。好奇心使他扬起钓杆,向那团黑东西甩去,那东西便随着钓线慢慢移近。东西来到近前,他定睛一看,差一点没有栽倒在水库中。
原来,他钓上来的是一具肿得变了形的尸体,头先前被一件衣服包着,经老汉鱼竿一拉,露了出来,呈巨人观状。刘老汉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慌忙丢下钓竿,向派出所报了案。
巨兴派出所、含山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相继赶到了和平水库,尸体在当日被打捞上岸。经法医鉴定这是一具男性尸体,身高165厘米,年龄50岁左右,头部被一件蓝色教练服包裹着,衣袖紧紧缠住尸体的颈部。翻开衣服,死者面部已高度肿胀,难以识出其真面目。头部几处裂口正汩汩地流着淡淡的血水。死者的双脚被一根3米长的尼龙绳绑着,绳结的一头还留出长长的一段……
是他杀?还是自杀?死者是谁?
次日上午,巢湖市公安局技术支队也派来了法医,市县两级法医立即着手进行尸检。然而此时天公也不作美,雨,时大时小;风,方向不定。腐尸的特殊气味弥散在空气中,随风流动,臭不可闻。听说此事的群众众说纷纭,人心惶惶。
法医和痕迹技术员在这种环境下,贴近尸体仔细检察,最后认定这是一起凶杀案,尸体为死后入水,死亡时间为4天左右。为了查找尸源,他们将死者已脱落下来的指头皮肤整理好,并捺印了指纹,指纹纹线清晰。
附近有些热心的群众自发来到验尸现场辨认尸源,他们几乎众口一词:虽然看不清死者面目,但从身高、尸体轮廓和衣着看,可以肯定是“王半仙”。
此时一个自称是“王半仙”徒弟、50多岁的老头也来到了现场,他看完尸体后,放声哭喊着:“师傅,师傅,你死得好惨啊!……”
“王半仙”何许人也?
他是和县来的一个瞎子,姓王,靠算“八字”维持生计,近10年来,一直在巨兴地区逗留,由于算得“准”,人们称他为“王半仙”。此人是一个吃百家饭喝百家水的人,走到哪,吃到哪,睡到哪。据群众反映,他的收入颇丰,算一个命,收20元,有不少积蓄。他是单身汉,且生活不太检点。
县公安局副局长坐镇下毕村。他决定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去“王半仙”的老家,请其亲友辨认尸体,一路去周围调查取证,弄清“王半仙”的行踪。
没有多久去周围调查的一路干警陆续返回,反映“王半仙”近10天来不知去向。
6月7日上午,去“王半仙”老家的一路干警带回来一条重要消息:“王半仙”好端端地活着,并且生活得有滋有味。
死者不是“王半仙”,那么他是谁呢?
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6月7日下午,就在干警们准备重理头绪、重定方向的时候,有一个年约40岁的男子在侦破指挥部门前徘徊,他看着来来往往的干警欲言又止。很快有人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了副局长那里,副局长马上派人把他请了进来。
来人姓章,下毕村的村民。他心情沉重,面带愁容地说:“有一件事,我不晓得该不该向你们反映,担心说错,如果说错了,请不要怪我。”他端起放在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水,然后深呼吸尽量想使自己镇静下来。
“我昨天在水库边看到尸体了,觉得死者有点像我的哥哥章愈鸣,人家都说是‘王半仙’,我也就没有在意。昨晚回家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哥平时出去最多一两天,可是这次端午节出去已经有5天了,没有看见人影,他家里的猪和鸡都快饿死了。我想是不是出事了,心里直犯毛,就和亲戚们核计这事。”
“亲戚问我死者穿的衣服是不是我哥的,实际上他们也知道我俩平时的关系很紧张,互不来往,严重时见了面就像见了仇人一样,所以,他的事我不管,他也不和我来往,他出门穿什么衣服我根本不清楚。上午几个亲戚来我家,都要我来报案,他们都说最近几天没看见他。”
讲完这些,他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似乎完成了什么重要的使命。他最后千叮咛万嘱咐:“要是我哥还活着,你们千万不要告诉他我来找过你们,要不然,他会误会我咒他死,会和我拼命的。”
这个消息的出现,无异于给干警们注射了一支兴奋剂,痕迹技术员王雪亮和法医赵东海立即随章某来到章愈鸣的家里。
他们仔细地察看,发现锅内的饭已经变成了淡灰色,屋内布满了蜘蛛网,没有一点别的声音,除了他们俩人的呼吸声音和移动的脚步声,出奇得静,使这座房屋显得十分凄凉。
他们对屋内所有物品、器皿逐一进行了技术处理。经过近3个小时的检验,终于在厨房灶台上的一个饭碗上和卧室一个新换上的白炽灯泡上各提取到一枚右手拇指指纹,纹线清晰可辨。经初步分析,这两枚指纹系同一人所留。除了章愈鸣本人外,其他人难以形成。
他们将死者的指纹与章愈鸣家中提取的指纹反复比对,认定同一,死者就是章愈鸣。
章愈鸣性格暴躁,独身一人,无所畏惧。虽年过半百,但风流韵事颇多,他的事也是当地村民中公开的“秘密”。
早在8年前,章愈鸣在村上经营肉店,每天约能卖出半扇猪肉,生意还算兴隆,可以赚些钱。他很想娶上一个漂亮媳妇,过一过天伦之乐的日子。可是高不成,低不就,40岁出头也没有娶上媳妇,年轻姑娘看不上他,半老徐娘他又嫌弃,总是没有合适的。
事情说来也巧,本村一个叫于鹏旭的年轻小伙娶了新媳妇。新媳妇名字叫石美丽,人如其名,颇有几分姿色。嫁过来不到一个月,石美丽便独自来到章愈鸣的店中买肉。
想女人想昏了头的章愈鸣,一见石美丽,好像一只饿狼觅到了一只小羊,垂涎欲滴,但此时他还不敢放肆。他殷勤地为石美丽砍好肉,故意多给她分量,少收她的钱。几次以后,石美丽来买肉,他不再收钱了。
为了报答章愈鸣的恩惠,石美丽终于答应了章愈鸣的要求……
尝过了“天鹅肉”的滋味,章愈鸣便三天两头找石美丽,不时送肉送吃的。于鹏旭为贪小便宜,甘愿戴绿帽,两家三口和谐共存。
也许是章愈鸣对石美丽失去了吸引力,也许从章愈鸣身上再榨不出什么油水,也许由于乡亲们的非议,4年前,于、石夫妇决定不再与章来往。然而章却不是吃素的,非得与石来往不可,尽管于、石夫妇好话讲尽,并将以前所欠肉资全数退还,可章只是横下一条心,一定要来往,并想将石占为己有。
“惹不起,躲得起”。于、石夫妇开始出外打工,逢年过节回家与老人孩子才聚几天。章愈鸣查到了他们的行动规律,便专选年节上于鹏旭家的门。遭到拒绝后,便围着于家打转转,从早到晚,骂得个天昏地暗,狗血喷头,有时顺手操起石头,将门窗玻璃、瓦片砸得百孔千疮,有时,拿着随身携带的毛镰刀,叫喊着“再不出来!杀死个把人给你们看看”。
于、石夫妇对此毫无办法,只好在过年过节回家时给章愈鸣送礼,求他给他们几天安宁日子,可章愈鸣一如既往。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石美丽想出了一条计:找一个身体强壮的保镖,遏制章的气焰,杀一杀章的威风。
这个保镖姓肖,他果真忠于职守,每逢年节便在于家周围“巡视”,严防章的破坏活动,而章果真有所收敛。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6月2日这天,下毕村飘满粽子的香味,村民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于鹏旭夫妇像往日一样,从工地赶回与家人团聚。
天快黑了,章愈鸣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提前来骚扰,夫妇俩轻轻地叹了口气,祈祷今后可以过太平的日子。可是,晚饭过后,没有多久,章愈鸣像往常一样腰别镰刀,气匆匆来到于家屋前,开始了他的捣乱行动。
想过太平日子的于、石夫妇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商量着除掉章愈鸣的罪恶计划。
此时的章愈鸣尚处在极度的亢奋之中,冲进于、石夫妇的院子,举起抓了石头的手,狠狠地向正从屋子走出的石美丽身上砸去。他至死也没有料到身体瘦弱的于鹏旭会有胆碰他一下,然而,装着去放东西的于鹏旭,悄悄地转到章愈鸣的身后,举起斧头,向章的头部、面部、身上砸去:一下,两下,三下……
章愈鸣倒在地上,“扑扑”地出着粗气,石美丽赶紧脱下自己的教练服,蒙住那颗喷血的头,缠住那根抽动的颈。
于鹏旭顺手把准备好的尼龙绳绑住尸体双脚,拖着尸体人不知鬼不觉地穿过居民区,他一个人拉着绳子,拖着尸体,像他平日拉网一样,慢慢地吃力地向前走,时不时还有一种胜利的喜悦涌上心头,直到尸体扑通栽入水库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于鹏旭、石美丽于6月7日晚上在林头镇一个农民家中被拘。
到县公安局后,他俩没有任何争辩,更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身不由己地不住颤抖,之后他们分别招供了杀人的过程,交代过程中夫妇俩一直在哭泣。
不过,法律是无情的,1997年7月,于、石夫妇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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