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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事纵横)

国家集采已经常态化推进十一批了,如果你之前国采非中选高价药(原研、参比为主)还相对活得好好的,那么或许一切要在今年改变了,因为支付标准这把刀已经开始在魔都开始挥了。

2025年4月17日,上海关于做好第十批国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对未制定支付标准的“价高药”适当提高自负比例。基药和甲类自负提高10%,共40条个产品;其他提高20%,共23个产品。2025年12月底,上海执行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再次完善自负比例,基本全部调至10%,对乙类产品利好。

2026年3月,国办发[2026]9号文提及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支付标准与集采中选价的政策协同,对医保目录内集采同通用名药品,以中选价为基准确定支付标准。当然看文件时,还没有深刻的体会,毕竟这么多年了支付标准一直没有全面落地,基本按各厂牌的挂网价走,报销比例一样,价高者报销的绝对值也高。五一前夕,关于VBP-11的医保支付协同的通知,广为流传、颇具深意。第十一批的品种,除了5个限适应症报量的产品(奥拉帕利、达格列净、阿伐曲泊帕、艾曲泊帕乙醇胺、乙磺酸尼达尼布)提高自负比例(基药和甲类20%,其他30%),其他均按最高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落地5月1日开始执行。国采接续同通用名高价药政策相对宽松,参考十一批提高自负比例执行。简言之,国采非中选药品的紧箍咒终于带上了,尤其对于价格非常高的原研/参比制剂来说,影响巨大。

之前,国采非中选药品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用量上,原则上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最高价(基本是原研/参比为主)药品要面临梯度降价,10%、20%、30%不等,后来第十批、十一批引入了国际价格,但是整体来说,降价完了价格其实还是很高。其他非最高价非中选药,不高于最高价产品的梯度降价结果,然后一些政策比较左的省份放弃(比如湖南、河南、福建、河北等),其他的省还是可以以相对高价挂网的。再后来就是今年年初开始全面启动的国采非中选产品红黄标价格预警。截至目前,国采第十批,23个省均已经在招采系统执行红黄标,就剩安徽、青海、黑龙江、天津、云南、西藏、河北、河南8个省,十一批基本一致,河南换成湖南,暂时投标主体端口目前看不到。原研和参比制剂享受超国民待遇,只黄标不红标,所以杀伤力似乎还没那么大。但是医保支付标准不一样,超过部分需要患者自付,医生开药的时候肯定要经过患者同意。举个例子,某医保乙类药品,最高中选价10元,参比制剂挂网价200元。自负比例10%+30%=40%,支付标准10元,医保报销部分10元*60%=6元,患者自行支付部分194元,其中190元全自费现金结算,4元可以刷医保个人账户。原研药/参比制剂的可及性需要保障,另外一方面医保保基本的属性不能变。

最近两年,医药行业的人,都喊着日子不好过,国内企业是,外资企业也是,每每集采都伴随着裁员和优化。晚上路边摆摊的比吃饭的人都多,一旦失业退路都没了。在其位谋其职,我们还是盼着自己的集团公司蒸蒸日上吧。VBP-12目录在五一之前已经讨论的大不多了,预计很快就要启动了。二季度,中成药第四批公布结果,然后7月份执行;安徽生物药也有可能启动;还有广东、云南牵头的空白目录,河南可替代目录的方案,细细算来,堆积的项目似乎也不少。7号文之后的落地政策,估计会逐渐浮出水面,慢慢等候吧。

上海不愧是上海,国采间距的任务兜兜转转最终还是他,存量药品价格治理也是全国第一个收尾,国采非中选医保支付标准改革又当先锋。上海来了,全国也不会远了,最多能有个半年到一年的时差。协议期的国采非中选来了,接续也不会太远了。医保基金大池子蓄积不多,各种政策都为了节流。支付标准叫唤了七八年,也该来真格的了。立项也好,BD、买卖产品也好,看清楚形势,才不会跑偏,今日不同往日。

作为医药企业的一员,总觉得现在好的产品太少,集采降价和公司营收增长的矛盾愈演愈烈。作为一个消费者,原来为了减少跑医院的时间成本,给老人卖药都是直接网上药店,确实给医保省了不少钱,现在支付标准政策一改,更加倾向于药店买了。这个政策或许会让更多外资企业改变营销策略,公立医疗机构的原研药可及性会不会更差?有待时间来验证。大部制改革,十年一个轮回,继续熬到下一个医药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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