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里,家暴是个严重问题。一旦遭遇家暴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受害者能拿到损害赔偿,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下面这起案例,就给了我们答案。
一、案件事实背景
王女士和李先生于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可婚后李先生性格暴躁还酗酒,常因家庭琐事对王女士进行殴打、辱骂。2025年3月,一次激烈冲突后王女士报警,公安机关给李先生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先生并未改变。2026年1月,王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李先生支付抚养费和离婚损害赔偿金。
二、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一)李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查明: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王女士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且经公安机关告诫后仍未改正。
双方主张:王女士主张李先生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破裂;李先生辩称自己的行为只是偶尔的情绪失控,不构成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李先生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王女士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所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支持王女士的离婚诉请。
(二)王女士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法院查明:李先生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王女士无过错。
双方主张:王女士主张李先生应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李先生辩称自己不应支付。
法院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李先生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王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李先生向王女士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
(三)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院查明:李先生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属于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孩子一直由王女士照顾,与王女士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
双方主张:王女士主张孩子由自己直接抚养,李先生支付抚养费;李先生也主张孩子抚养权。
法院认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婚生子由王女士直接抚养更为适宜,李先生应依法支付抚养费。
三、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准予王女士和李先生离婚,婚生子由王女士直接抚养,李先生支付抚养费,同时李先生向王女士支付一定数额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在婚姻中遭遇家暴,一定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的告诫书等。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另外,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要提供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别因为害怕影响家庭关系而选择隐忍,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孩子。
这起案件中,法院判决王女士离婚,并获得孩子抚养权和离婚损害赔偿金,彰显了法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保护了弱势家庭成员的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杨慧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她在本案中精准抓住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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