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会理县城北35千伏变电站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会理县城北35千伏变电站整体搬迁工程项目。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6〕237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4月7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会理县城北35千伏变电站整体搬迁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237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按照《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会理府发〔2022〕6号)规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城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会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www.huili.gov.cn)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会理县城北35千伏变电站整体搬迁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237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会理县城北35千伏变电站整体搬迁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237号).pdf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0日

来源:会理宣传

编辑: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