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谁也没有想到,当天晚上,诸志岱在自己家中上吊自尽,只留下一纸遗书,上面只有一句话:“我不是小偷!诸志岱绝笔。”
诸志岱的自杀,不仅震动了整个铁路机务段,更让联合工作组感到万分震惊。工作组当即召开紧急会议,分析诸志岱的自杀原因。会议认为,诸志岱以死明志,足以说明他确实没有盗窃银焊条,是被冤枉的,再说,为了这么点事情完全必要的自杀。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新的问题随之浮现,既然诸志岱没有偷银焊条,那么是谁把银焊条放进了他的工具包?这个人的目的,难道仅仅是为了故意诬陷诸志岱?由于事情发生在“663工程”实施期间,当事人又是工程的核心骨干,工作组不敢有丝毫懈怠,当即决定:责成“663工程”临时保卫部门,立即对此事开展全面侦查。
临时保卫部门的负责人正是徐晚群。接到任务后,他坦诚地向工作组说明了自身情况:他是去年刚从部队转业到公安部门的,在部队主要负责军事工作,到公安系统后也一直从事内勤,这次是因为实在抽不出带队人员,才临时被派来负责警戒工作,对于刑事侦查,他其实是个外行。他带来的20名干警,也都是负责警卫工作的,同样不精通侦查办案。因此,徐晚群他无法胜任此项工作,建议工作组,抽调一名精通刑侦的资深侦察员,来主持此次侦查工作。
联合工作组不敢怠慢,随后和浙江省公安厅紧急联系,公安厅很快答应,派一名副处级侦察员赶赴杭州,主持案件侦查。当天下午,侦察员牛仲水抵达杭州。
牛仲水时年37岁,江苏镇江人。他曾在国民党江苏省警察厅担任刑警,19岁时加入地下党,解放后一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至今已在刑侦战线上奋斗了整整20年,参与并主持侦破了多起大案、要案,是浙江公安系统内公认的侦察骨干、资深侦探。
牛仲水抵达“663工程”所在的编组站后,牛仲水首先听取了徐晚群关于诸志岱涉嫌盗窃银焊条、被调离工程、最终自杀的全部经过,并看了问询笔录,最后又仔细查看了法医出具的验尸报告。与徐晚群等人简单商议后,牛仲水决定,先查清:诸志岱究竟是否偷了银焊条。
牛仲水带领徐晚群调拨给他的几名助手,查阅了诸志岱的个人档案,走访了他的领导、同事和家属,最终掌握了以下关键情况:
第一,诸志岱家境优越,子女均已自立,他本人月薪136元,妻子月薪73元。这在当时绝对属于高工资,夫妇二人银行存款已达7000余元,完全没有必要为了200元的银焊条去盗窃;
第二,诸志岱平时品行端正,从未有过小偷小摸的恶习,他从事钳工多年,手头常年接触各类工具,但家里使用的老虎钳、扳手、螺丝刀等,全都是他自己掏钱从商店购买的,从未拿过单位一丝一毫的东西;
第三,他多年来曾多次慷慨解囊,资助有困难的同事;
第四,他曾数次拾金不昧,其中价值最高的一次,是前年在西湖阮公墩拾到一名外宾丢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011元及数千元外币,他拾到后立即交给了派出所,且未留下自己的名字,后来经过多方查找,才确认是他所为。
当天晚上,牛仲水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结合调查到的情况,所有人一致认为:诸志岱没有任何作案动机,不可能盗窃银焊条。
但问题在于,银焊条确实是从诸志岱的工具包里掉出来的,此刻还放在徐晚群科长的抽屉里。那么,到底是谁把银焊条放进了他的工具包,故意栽赃陷害他?
牛仲水当即给铁路机务段打了个电话,向值班段长询问:领用银焊条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对方答复:领用任何材料,都必须登记、签名;而且,银焊条平时仓库里并不存放,这次是因为“663工程”有特殊需求,才专门采购了3盒,全部由该工程的电焊工袁海鸣办理手续领走了。
牛仲水转头问徐晚群:“袁海鸣今天上什么班?”
徐晚群翻了翻工作手册,答道:“袁海鸣,钱塘江冷冻设备厂的电焊班长,今天应该上夜班。”
袁海鸣三十出头,个子不高,一张长方形的脸上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白麻子。此人虽其貌不扬,一手电焊技术却在浙江省内闻名,1959年参加“华东地区青年技工大比武”,获得电焊综合项目第四名。也正因为有如此过硬的技术,他才被选中参与“663工程”的施工工作。牛仲水听后当即表示,与此人聊聊。
牛仲水找到袁海鸣时,他正在焊接作业。牛仲水没有打扰,一直等到他工作完毕后,才上前打招呼。两人坐在一堆木头上,抽着香烟,先闲聊了几句家常,随后牛仲水话锋一转,问道:“袁师傅,你听说诸志岱师傅的事了吗?”
袁海鸣轻轻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几分惋惜:“听说了,老诸是个好人,受了冤枉。”
牛仲水问道:“你怎么这么肯定他是冤枉的?”
袁海鸣苦笑一声:“唉,这话说起来也简单。大家都说诸师傅偷了银焊条,他无非是偷工程上的焊条吧?可我这里的银焊条,一根都没少!”
牛仲水闻言,差点跳起来:“什么,你再说一遍,你的银焊条一根也没少?!”
袁海鸣站起身,说道:“这位同志,你要不信?跟我来看看。”
牛仲水跟着袁海鸣,走到一节废车厢前,进入了一间临时隔开的更衣室。袁海鸣打开一个锁着的铁柜,指着里面的三盒焊条,说道:“你看,这就是我从仓库领来的三盒银焊条,一直放在这里,因为还没用到,所以至今都没启封。”
牛仲水拿起焊条仔细观察,发现盒口的封贴完好无损,上面还盖着铁路机务段仓库的入库日期骑缝章。他一盒盒掂了掂,问道:“我可以拆开检查吗?”
“当然可以。”袁海鸣答道。
牛仲水逐一拆开三盒焊条,仔细检查了一遍,果然一根不少,而且每一根都是正品。
袁海鸣在一旁补充道:“昨天我也上夜班,下午7点到的工地,就听人议论说诸师傅偷了公物,被调到机务段去了。我以前不认识诸师傅,也没太在意,加上手头有活儿要干,就换了工作服去焊接了。今天上午下班时,还没听说他自杀的消息,我就回家了”。
“等到我下午来上班,才知道诸师傅偷的是银焊条,而且已经自杀了。我当时就大吃一惊,赶紧过来查看我的焊条,发现一根都没少。这就说明,诸师傅肯定是被冤枉的,我正打算等会儿去找你们反映这个情况,没想到你先找来了。”
这个调查结果,让牛仲水大为震惊。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反复思索着案情:如此一来,案情虽然变得复杂,但也逐渐明朗——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而是一起故意诬陷案。至于这起诬陷案的背后,是否还隐藏着与“663工程”相关的政治性案件,目前还无法下定论,现在必须迅速查清诬陷案的真相。
经过反复权衡,牛仲水确定了两条侦查思路:一是调查“663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银焊条肯定是现场人员偷偷放进诸志岱工具包的;二是调查那个撞倒诸志岱自行车的炊事员王某——“赃物”的暴露,是本案的关键环节,如果只有栽赃、没有暴露,那么诬陷就失去了意义,王某的出现太过蹊跷,疑点重重。
两条思路中,最关键一点就是那个炊事员,因此牛仲水决定先从王某入手。
次日一早,牛仲水带着两名助手,前往编组站食堂,寻找那个充满疑点的炊事员王某。王某本名叫王升笠,时年21岁,杭州本地人,原本是社会青年,三年前由劳动局分配到编组站工作,属于学徒工,还差一个月就满师了。
事先,警察已经对王升笠的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得知他平时表现极差,吊儿郎当、油腔滑调,酗酒、赌博等恶习样样俱全,还曾与一个比他大20岁的有夫之妇有不正当关系。编组站劳资股根据他的表现,已经决定将他的学徒期延长一年。
进一步调查得知,案发前一天(3月17日)下午1时许,王升笠就骑着自行车在编组站里转悠,后来把车停在“663工程”施工现场对面的一节货车旁,和几名装卸工吹牛,还散了好几圈香烟。据装卸工反映,就在吹牛吹得正起劲的时候,王升笠突然说“想起要办一桩急事”,急匆匆地骑上车离开了,而他刚走没多久,就发生了与诸志岱相撞的事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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