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数据局、经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质效和数据要素赋能水平,我们组织制定了《娄底市2026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娄底市数据局
2026年4月21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求,围绕“三个阶段性目标”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紧扣数字娄底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的“125”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数据要素赋能水平,开创“数字娄底”新局面,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强化顶层设计
1.编制实施专项规划。对标国、省规划体系,统筹市县科学编制数字娄底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二、攻坚数字政务
2.推广应用“湘办通”“湘易办”。全面推广应用“湘办通”平台,持续整合各级政务办公应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全面转入线上进行,实现“无纸化、数字化”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持续完善“湘易办”娄底专区建设,完成市、县两级自建移动端应用整合至“湘易办”,不再保留独立入口。(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3.深化“一网通办”。常态化做好电子证照汇聚、电子印章备案相关工作。在市本级自建业务系统上实现数据免填、证照免交,基本实现事项、数据项和证照材料项全覆盖。提升“全程网办水平”,确保网上申办率稳定在80%以上,提升办件汇聚效率。(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4.落实“数字便民工程”。以重点民生实事为牵引,着力推动线上政务服务“高效办”、线下窗口服务“集中办”“AI+政务”“智慧办”“信用+行政审批”“信易办”(指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5.提升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摸清底数,稳步推进“五统一”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构建全流程、标准化管控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加强项目管理力量。按照全省大运维大安全改革统一部署,推进我市统一运维工作。(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6.打造数字政务用数场景。以向省大数据总枢纽提出150个有效需求为标准,结合我市地方特色,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打造2个以上标杆场景,通过省大数据总枢纽及时发布创新案例。(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三、优化政务服务
7.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娄底特色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1个特色“一件事”;推进审批服务“320”改革,将《“320改革”高频事项清单》转变为群众、企业在办事时可感可及的“便利清单”。(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8.实施涉企服务优化行动。落实“企业服务年”行动,抓好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迭代升级,打造四个超市2.0版,推动涉企服务“集成办”“高效办”,鼓励推行“零跑动、全智能”极简审批模式。持续做好中介超市应用推广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中介全流程监管,提高委托人和中介机构入驻量,并按规定开展采购。(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资规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9.推进政务大厅降本增效。市级政务大厅70%的入驻事项纳入“一窗受理”,区县政务大厅60%的入驻事项纳入“一窗受理”,线下受理事项减少1/3。降低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发生率,“差评”核实和整改及时率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0.深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引用率、填报率、发布率均达到100%,全市全程网办率(四级办理深度)在80%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推广“跨省通讯录”应用,持续扩大“跨省通办”朋友圈。(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1.深化政务公开。各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发率达到100%,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答复,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减少行政诉讼。强化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确保运行安全稳定。按省局统一部署完成依申请公开平台与省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四、夯实数据底座
12.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共建和基础数据共享“拆墙行动”。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动拆除市直部门数据领域物理墙、网络墙、系统墙、数据墙、机制墙。推进数据机房整合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施市直单位网络租赁服务统一管理;搭建视频融合平台,推进视频汇聚共享。启动市级“一网统管”城市智能中枢建设。(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3.筑牢安全防线和云网支撑。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信息通报与态势研判。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建设,推动业务专网撤并整合,推进政务云统一云管平台和骨干网建设。谋划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4.抓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贯彻落实国、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方案。以国家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项目为牵引,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五、深化数据赋能
15.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依法登记,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出台娄底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重点推动金融、医疗、工业等特色行业领域场景应用。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归集汇聚,推动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全面推广省“一表通”平台,全市基层报表数据项精简不低于50%,基层报表通过“一表通”平台填报率100%。(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6.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创新城市发展理念、模式、手段,以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重点,以城市数字底座建设为支撑,以适数化改革为保障,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扎实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7.“数据要素×”大赛争先进位。积极参加“数据要素×”大赛,办好“数据赋能·场景兴娄”数据应用场景竞赛,营造数据应用场景百花齐放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示范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六、发展数字经济
18.培育发展数据产业。对标省局出台娄底市促进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数据资源、技术、服务、应用、安全和基础设施企业。积极申报国省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盘活现有三大省级产业园,引导数据企业、技术资源和基础设施等集聚,助力数据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19.推进数据领域争资争项。聚焦国家数据领域政策性资金投向和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提前谋划、精准储备、高质量申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结合我市“三钢三电一钛”的产业发展战略,选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重点辅导提升,充分发掘其数据要素价值,为争取国省资金练好内功。(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2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用好数据要素协会平台,联合科研院所,助力政策完善、人才培养、机构培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七、营造良好氛围
21.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围绕“要素活水、数字基座、湘易好办、数字浪潮”等主题,做好相关宣传,讲好娄底数据故事。加大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信息报送力度,积极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高质量信息,服务科学决策。(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附件:“数字便民工程”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数字便民工程”指标任务分解表
指标名称
任务内容
目标
实施路径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线上政务服务“ 高效办 ”
新增上线应用1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15个
1.市县两级根据事项行使层级梳理事项清单,做好责任分工,按照“五专”要求,所有重点事项统一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专区、专窗办理。(5月31日前)
2.各事项牵头单位加强与省直单位对接,对已上线“一件事”及时进行测试办通和引导推广,确保能办好办。(7月31日前)
3.各事项牵头单位加强总结,提炼流程优化、部门协同、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9月30日前)
2026年
9月30日前
市数据局
市直相关单位
完成100个“湘易办”高频事项体验优化。
100个
1.制定高频事项优化实施方案,初选不少于100个高频事项。(3月31日前)
2.确定不少于100个待优化事项清单,并对标浙江、广东、上海同类事项办理情况,分别提出每个事项的优化办理方案上报省数据局。(5月30日前)
3.在“湘易办”端开展100个事项的走流程体验测试并反馈测试结果至省数据局。(9月30日前)
(二)线下窗口服务“集中办”
“ 一 网通办”高频事项同步授权综窗可办。
100个
1.制定实施方案,梳理出100个高频事项清单。(3月31日前)
2.在省“一网通办”系统等办理平台完成100个高频事项配置。(6月30日前)
3.推进100个高频事项分批纳入综窗办理,并发布事项办事指南。(9月30日前)
2026年
9月30日前
市数据局
市直相关单位
(三)“AI+政务”“智慧办”
打造2个“AI+政务”赋能便民服务示范。
2个
1.制定推进实施方案。(3月31日前)
2.组织构建高质量场景应用数据集、知识库、语料库,或搭建“AI+政务”应用场景。(8月31日前)
3.试点试用后在全市推广应用,形成验收报告报省数据局。(9月30日前)
2026年
9月30日前
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市直相关单位
(四)“信用+行政审批”“信易办”
推广不少于28个“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
28个
1.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指导目录》发布事项清单。(3月31日前)
2.发布事项办事指南。(6月30日前)
3.组织开展受办测试验证。(9月30日前)
2026年
9月30日前
市数据局
市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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