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公告,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涉及金额合计8531.39万元的执行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该案件涉及公司与中南设计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此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中南设计院向公司支付工程款7590.93万元及利息。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实际产生的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