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关注司法公正的人,都应该认真读完这篇文章。

今天,我们不谈宏大叙事,继续公开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张德民法官在刑事审判中的问题。上次,揭露了该在刑事判决书中,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签证延期条件”的规定。新中国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的“法官造法定罪”案例众多网友留言:张德民法官,速去投案自首吧!应大家的要求,我也给法院督察室田主任提出:“速带领这个张德民法官到检察院、纪委监委投案自首”的要求,其还没给回应!

鉴于此,今天继续揭露张德民在刑事审判中的违法行为。只摆两份文件——一份是张德民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一份是威海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两份文件,针对同一件事,给出了截然相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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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罗生门,这是白纸黑字的自相矛盾。

在张德民法官作出的(2020)1092刑初307号判决书描述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时,这样写道:

"李虎利用上述虚假住宿登记为5名外国人骗领了签证延期手续,其他52份虚假住宿登记所涉及的签证延期手续,因出入境管理机关及时调整签证政策未能成功办理。"

这句话在整个判决中分量极重,确立了住宿登记与签证延期的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一般指引起民与被引起,也即张德民想证明:住宿登记合乎常理地引起了签证延期。但事实上,却没有引起,只好自行编造了一个政策调整的理由,为因果关系的建立打补丁。用一个谎言来掩盖另一个谎言!

公安局的回复:没有这回事

2024年,陈东向威海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20年5-6月间签证延期政策调整的相关文件。

威海市公安局的答复是:

"您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本机关制作、保存的文件中不存在。"

没有政策文件,没有调整通知,没有任何痕迹。

五年前,张德民法官在法庭上庄严认定的"政策调整",三年后,主管机关--公安局说:我们从来没有调整过。

啪啪地打了道貌岸然的张法官的脸!

这不是"记忆偏差",不是"表述不够精确",这是对同一历史事实的根本性否定。

我们有理由追问:这份判决的事实基础,到底牢不牢?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的权威性,不来自法槌的声响,而来自每一个事实认定都经得起时间和证据的检验。

如果法官可以在没有政策文件支撑的情况下,认定"政策调整"这一关键事实;如果终审裁定可以建立在一个五年后被证伪的前提之上——

那么,每一个走进法庭的人,都有理由感到不安。

呼吁每一个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转发、关注、发声。

不是为了某一个人,而是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有一天,当我们站在法庭上时,法官认定的每一个事实,都是真的。

本文所引述的裁定书及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原文,均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威海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渠道核实。

事实不会因为被写入判决书就变成真相。但真相,值得被每一个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