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税法王如僧律师
各位同学,大家好。
据我所知,广东财经大学的税法专业,在我们华南地区是数一数二的,你们能够考上这里的研究生,这本身就是你们的实力的体现。因此,讲理论的话,我肯定不是你们的对手,所以我要扬长避短,跟大家讲个案例,帮助大家直观的了解一下我们中国在税务犯罪领域的焦点问题。
第一个问题:年底发票
我跟大家请教一个问题,在我们广东,快要过年的时候,除了龙虾、鲍鱼、大闸蟹这些海鲜会涨价之外,从我们税法的角度,还有什么东西一定会涨价呢?答案就是发票。在过年的时候,企业就会去催收货款,你要拿到货款的话,前提条件就是给别人开发票,很多人卖货是没有发票的,但是要拿到货款就必须开发票的话,简单粗暴的解决办法就是去买票。
第二个问题:奖金发票
再过一段时间,你们就毕业了,有的同学可能会去一些大企业那里上班,假设你们在公司里面混的很好,业绩都是超额完成的,一个月就完成别人一年的业绩,老板肯定很开心啦,公司要给你们发一笔巨额的奖励,譬如 50 万,公司在给你们发奖金的时候,从税法的角度看,你觉得老板可能会跟你们提出一个什么要求呢?没错,就是给我发票。我给你发 50 万的奖金,你就要给我 50 万的发票。
第三个问题:采购配票
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的经济非常内卷,简直卷到无以复加了。很多人都说一个公司在中国都可以生存下来的话,那把它放到其他国家里面去的话,简直就是降维打击。假设你是一家公司的采购,去帮公司采购原材料,客户说有两个价格,第一个是开票价,开票的话,这批货就是500万。第二个是不开票价,不开发票的话,价格就是450万。现在竞争这么激烈,你跟老板汇报了,你觉得老板是叫你按开票价买,还是按不开票价买?我相信很多老板都会选那个不开票价。可是问题来了,假如这家公司的下游是个国企之类的,他买你东西,他就是要你开发票的,你采购的时候没有发票,销售的时候却是要开发票,你只有销项,没有进项,那你这个发票开的出去吗?那怎么办呢?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买发票。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发票问题特别严峻,很多人为了方便,动不动就会去购买发票。
对很多企业来说,大家需要建立起一个概念,发票就是钱,有时候发票比钱还要值钱。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案件,就是告诉大家,一个企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去买发票了,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可能是怎么定性的呢,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呢,是罚钱还是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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