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昨晚给我打电话,说他被起诉欠了20万,判决下来了,可他确实没钱还。前两天执行法官通知他去法院谈话,他问我:“我能不能不去?去了会不会直接被拘留?”

我告诉他:不但要去,而且去之前,把这4句话背下来。

今天的结果是:法官拘留他,没列他失信,还主动帮他跟债主谈分期。

下面这4句话,每一个被执行人都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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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被执行人,两种结局

先看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A:老吴,50岁,欠了12万。

接到法官电话后,老吴直接说:“我没钱,你要拘留就拘留吧。”

到了法院,他全程摆脸色,法官问房子住哪、在哪上班,他说“不想说”。

一周后,老吴收到了两个东西:限高令 + 列入失信名单决定书。

现在他高铁坐不了,贷款批不了,孩子上私立学校都不行。

案例B:老周,42岁,欠了20万。

同样的法院,同样的法官。老周按我教的方法去沟通。

结果:没限高,没列失信,法官还主动帮他跟债主谈,达成了“每月还2000,还完为止”的和解协议。

同样是被执行,为什么一个被罚,一个被帮?

区别就在:前者让法官觉得“你在对抗”,后者让法官觉得“你想解决”。

法官最烦的3种“戏精”,你是哪一种?

执行法官每年经手几百个案子,什么套路都见过。下面这3种人,基本都会被“特殊对待”:

第一种:喊冤型

开口就是“判决不公平”、“对方也有错”。法官心里想:判决不服你去上诉啊,跟我说没用。

第二种:哭穷型

“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有病号”。法官心里想:这些跟还钱有什么关系?

第三种:耍横型

“我没钱,要命一条”、“拘留我啊”。法官心里想:好,那我就按法律规定来。

这三种人共同的问题是:不履行“报告财产”的法定义务。

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有义务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拒绝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罚款、列入失信名单,都是合法的。

很多被执行人不是故意不报,而是根本不知道有这个义务,或者以为“没钱就不用报”。

这是最大的误区。

正确沟通的4句话(背下来,照着说)

去法院之前,把这4句话记在心里。不用背诵,理解意思就行。

第一句(接判决):

“法官,我尊重法院的判决。虽然有些地方我不认同,但我会配合执行。”

为什么说这句? ——表明你态度端正,不浪费法官时间纠缠判决。法官一听,就知道你不是“喊冤型”。

第二句(报家底):

“法官,我如实给您说一下我的情况。我现在在XX地方工作,月收入大概XX元。名下没有房产/有一套自住房/房子在XX位置。没有车/有一辆XX车,价值大概XX。银行存款大概XX元。这是我所有的财产情况。”

为什么说这句? ——这就是“报告财产”的义务。不需要你有钱,只需要你如实说。说清楚了,法官就不会因为你“拒绝报告”而罚款。

第三句(表态度):

“法官,我目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您能不能帮我跟申请人沟通一下,看能不能分期?我愿意签和解协议,每月还XX元。”

为什么说这句? ——法官最愿意看到的是“被执行人愿意解决问题”。只要你主动提方案,法官会愿意当中间人。很多申请执行人其实也愿意接受分期——总比一分拿不到强。

第四句(配合到底):

“法官,以后您需要我配合什么,我随时来。如果电话能沟通的,您打我电话就行,我24小时不关机。”

为什么说这句? ——让法官知道“这个人不跑、不躲、好联系”。法官会觉得你靠谱,以后能电话沟通的,就不会让你专门跑一趟。

三个“千万”别做

  1. 千万别失联:换了手机号不告诉法院,法官会认为你“逃避执行”,直接列为失信。
  2. 千万别转移财产:把钱转给父母、配偶、子女,法官查出来,不但要还钱,还可能面临司法拘留。
  3. 千万别撒谎:说“我没工作”,结果法官查到你每个月有工资流水;说“房子是父母的”,结果房产证上写的你名字。一旦被揭穿,法官不会再信任你任何一句话。

被执行人不是犯人,法院也不是要“整死”你。

法院要的只有一样东西:一个交代。

你有钱,就还钱。你没钱,就如实说清楚,配合法院想办法。

躲、拖、骗,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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