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费满额升级”“推荐他人拿提成”为名,实则搭建起金字塔式的层级返利网络。佛山南海一家科技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活动,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罚没超过120万元。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
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涉事企业开展调查。 通讯员供图
事情要从2022年11月说起。当时,这家科技公司设计了一套颇有“诱惑力”的经营模式——通过线上商城的小程序销售其从第三方购入的商品,用户在上面购买商品,不仅能得到产品,还能“赚钱”。
市民小王(化名)在一次朋友圈推荐下扫码进入商城,客服告诉他:消费满400D值(1元=1D值,即商品毛利),就能成为VIP顾客。成为VIP后,就可以获得推荐他人消费的资格,并且能从被推荐人的消费里拿到15%的提成。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下了几单,果然在后台看到了一笔“销售津贴”。
更刺激的是,VIP如果再发展两个普通顾客成为VIP,自己就能“晋升”为创业者。创业者不仅能拿销售津贴,还能从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获得50%的服务津贴,甚至还能拿到“辅导津贴”,即创业者从其下线团队的销售业绩中获取报酬。
小王算了一笔账:只要拉的人够多,就相当于躺在家里收钱。于是,他开始在亲友群里频繁分享链接,鼓动大家扫码注册、消费、再拉人……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种看似“创新”的商业模式,已经悄悄踩中了传销的红线。
截至案发日,涉事科技公司运营的线上商城共有1967个注册用户,普通顾客778个、“VIP顾客”871个、“创业者”381个。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企业实施了没收违法所得79万余元、并处50万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后,该公司提出了行政复议,经复议维持上述处罚决定;该公司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两级法院审理后仍维持上述处罚决定。
复议机关及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实质上是以认购商品变相交纳费用作为获取VIP顾客或创业者资格的条件,赋予其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以牟取经济利益。该经营模式符合传销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属于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南海区市监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适当。
传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败坏社会伦理道德。一直以来,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重拳打击传销,切实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全方位护航市场公平秩序。
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网络经营者在创新商业模式的同时,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不得以“消费返利”“层级计酬”等名义行传销之实。法无空子可钻,获利没有捷径,守法经营,是企业生存之道。
采写:南方+记者 林洛峰
通讯员 麦惠欣 颜娟霞
【作者】 林洛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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