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关于禁止开展非法徒步穿越及

户外探险露营等活动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户外运动爱好者、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县域自然生态资源与地质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野外户外活动安全风险,预防野外失联、遇险、火灾及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域地理环境、气候特征及安全管理实际,现就永昌县禁止开展各类野外高风险户外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永昌县行政区域内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域;所有未开发也未对外开放的山林、草原和荒芜人烟区域;所有无安全防护设施的河道溪流、水库库区、湿地等区域;所有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山洪泥石流隐患区域;所有设置禁入警示标识的区域及无应急保障条件的野外区域、野景点,一律禁止开展徒步、登山、探险、露营穿越、攀岩等户外活动。

二、明确禁止行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户外俱乐部、旅行社、酒店、车队、研学机构等经营主体,自媒体、短视频平台及个人严禁在禁止区域从事以下活动:严禁以户外探险、徒步穿越、网红打卡、野外观景、自然体验、自助研学等任何名义,擅自进入上述区域开展徒步、穿越、露营、野炊、攀岩、探洞、野外露宿等高危户外活动。严禁策划、发布、推广、组织、招揽人员参与县域野外违规户外活动,制作、传播、引流各类野线穿越、野外露营攻略及打卡视频、图文信息。严禁违规为野外活动提供车辆接送、路线带路、装备租赁、物资补给等配套服务。严禁在野外区域违规用火、烧烤、野炊、焚烧枯枝垃圾、燃放明火器具,严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防范火灾隐患。

三、违规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禁止区域开展各类违规户外活动的,由公安、自然资源、文旅、应急等部门依法予以劝离、训诫、行政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损毁生态植被、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同时,因违规探险导致被困需救援的,产生的搜救、医疗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监督与举报

请广大游客自觉遵守景区安全提示,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110(公安报警)

0935-7522964(县自然资源局)

0935-7561809(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0935-7521915(县应急管理局)

永昌县公安局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

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