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13日电,香港证监会发文称,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群星纸业控股有限公司(03868.HK)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潘子恒的取消资格令。据有关法庭命令,潘子恒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清盘人,或该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也不得参与该法团的管理,为期两年。他还被责令缴付证监会在有关法律程序中的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