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程亚龙)5月13日,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漯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我中心2026年5月13日撤销马某君2009000427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原证书公告作废。

5月10日,新京报以《名下建筑被房管局违规变更,河南一商人胜诉8年难执行》为题,报道了郑州的杜先生拿着生效判决,难推动漯河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判项撤销职能部门违法办理的房产证的问题。

此前,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因为房产证涉及源汇新区51%的股权,撤销后,产权证难以重新办理,源汇新区提出不能撤销的申请,他们在技术上难以实现两全。对于遇到的难题,他们已向作出判决的商丘市中院发函,请求对2018年作出判决书中的判项进一步明确,待商丘市中院回复后,他们再做进一步的措施。

13日,投诉人杜先生告知新京报记者,漯河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他,该单位已收到了商丘市中院的回函,回函的意见是继续履行判决结果,目前,他们按照判决撤销了相应的房产证。

杜先生称,因为原漯河市房管局违法、违规变更产权,导致他的权益长期受损,并陷入与源汇新区和第三人的纠纷。目前他和家人正咨询律师,将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甘浩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