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赴来宾市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深入企业、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意、问需求、谋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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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有明在广西来宾凯立木业有限公司实地调研

刘有明一行先后前往兴宾区、象州县、合山市,实地走访广西来宾凯立木业有限公司、广西大王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仁新非金属新材料(广西)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象州县古才片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存在困难,听取民营企业在破除市场准入“天花板”,拓展出海、融资、创新渠道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进一步夯实实践基础;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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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有明在广西大王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调研

刘有明强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重要立法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等各方面建议,提升立法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法规规定,帮助民营经济“爬坡过坎”,着力解决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助力广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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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有明在仁新非金属新材料(广西)有限公司实地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蓝小航,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金文,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忠东等参加调研。

作者:周 媛

编校:黄紫红 巫文冰

主审:杨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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