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真正厉害的,从来不只是大情节。 它最可怕的力量,常常藏在那些像“随手写下”的地方。
作者|艾窝窝
所谓随笔不随,第一个随是“跟随”“随从”的意思,红楼巨著前八十回洋洋洒洒近八十万字,大量笔墨追随主旨情节生发蔓延而来,主随关系好比树干与枝叶,相辅相成毫无脱节之感;第二个随指向“随便”“随意”,铺开书本字字咂摸句句细品满口余香,真真无一处闲笔,就算是一片小小的树叶,也脉络分明,生气盎然,轻摇曼曳间,吞吐整座森林的呼吸。
先举两处半大的小例子,即“半旧”与“半碗”。
大富大贵的贾家,出现了很多“半旧”物件。开篇黛玉进府,重头戏当然在贾母、王熙凤等一众登场及宝黛初见,但笔墨随黛玉行至贾政的荣禧堂欲拜见舅舅,被老嬷嬷引至东廊三间小正房内,只见
“正面炕上横设一张炕桌,桌上磊着书籍茶具,靠东壁面西设着半旧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却坐在西边下首,亦是半旧青缎靠背坐褥。”
聪明如颦儿立马料定东座为贾政主位,快速随机应变,“因见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黛玉便向椅上坐了。”整段随笔之文中,“半旧”二字又悄然点睛。脂评对此有一大段抒发,还讲了庄稼人想象皇帝如厕都用鹅黄缎子的滥俗笑话,以此反衬曹公不落窠臼、不弹同调。
只有泼天富贵突降的暴发户,才恨不得赶快把家底都穿在身上、贴在墙上、镀在每一寸角落,连空气都要熏出金子的味道。真正的世家,懂得与时间温柔相守。青缎靠背上微微磨损的绒毛,弹墨椅袱上悄悄褪淡的纹样,都是岁月摩挲出的包浆,温润内敛,不事张扬。
这一份“半旧”审美,几乎成了贾府的底色。不止室内装潢一洗金碧辉煌的欧式舶来感,雅重舒适也体现在日常穿着上。比如,宝玉外出回来换装“银红撒花半旧大袄”,雨天出门外裹蓑衣,内里“只穿半旧红绫短袄”,下雪天袭人遣人送来的还是“半旧的狐腋褂”;宝钗居家亦是“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群,一色半新不旧,看来不觉奢华”;一贯最喜铺张的王熙凤为给袭人和邢岫烟撑腰,翻箱倒柜选定的也是“半旧大红猩猩毡”……
不缺新,活得起旧,是一份底气,比张扬的奢华更动人,比簇新的辉煌更教人心生敬畏。
描写中国古代达官贵人的富贵生活,写他们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乘香车宝马,固然是一种写法,关照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小物件、小细节,反而会更加优美细致。若说“半旧”的底色,是漫长时间堆积出来的泱泱从容;那么“半碗”的微妙,便在另一重天地里闪着幽光。
文中两处宝玉只吃了“半碗”的稀罕物。其一是上贡的玫瑰清露,挨打后的宝玉拿那糖腌的玫瑰卤子和了吃,吃了半碗,又嫌吃絮了,不香甜。浅尝辄止撂在一边,是娇养公子骨子里的寻常与挑剔。再好的东西,唾手可得,便也不算什么。其二是到梨香院探望宝钗,饮酒后的宝玉伴着醉意痛喝了两碗酸笋鸡皮汤,吃了半碗碧粳粥,为薛姨妈这场看似随意实则精心的家宴,款款收了个尾。半碗酒,半碗茶,半碗饭,比吃喝一整碗更显得心甜意洽。半碗留白,是欲望的恰到好处,是不贪不腻的精巧。吃尽了便是尽了,唯有剩下来的这一半,倒像有余音,绕在唇齿间,久久不散。
唐朝诗人白居易晚年闲居洛阳,心灰官场,怡情闲适。他那首《宴散》里有一联,被古人推为写富贵生活的巅峰之句——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没有金堂玉马,没有珠围翠绕,只写笙歌渐远,散入院落;灯火阑珊,步下楼台。那盛大之后的寂静,繁华背面的余韵,才是富贵的精髓。欧阳修在《归田录》里记晏殊论诗,也说:
“‘老觉腰金重,慵便枕玉凉’未是富贵语,不如‘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此善言富贵者也。”
《红楼梦》中的“半旧”与“半碗”,恰是这般气象。不多不少,不溢不欠,火候恰恰好。那是活过了大富贵、用过了大排场之后,才淬炼出来的从容与倦淡。
然而曹公的笔法远不止于此。以上那些词语的妙处,尚且是细品可得;而另有一些成句,初看时漫不经心,如水面轻波一抹,了无痕迹,非要读过许多遍后,才忽然心中一动,回过头来,只觉笔力透纸,峥嵘尽藏,恰似无声处有惊雷缓缓炸开。比如这两处文字,悄悄落在宝钗与袭人身上。
宝钗那一段,常被读者拿出来说事儿。香菱迷上作诗,疯魔了一般,茶饭不思,拜了黛玉为师。宝钗对此其实颇不以为然,但她并不说香菱,却在宝玉赞叹香菱用功时,不轻不重地敲了一句:
“你能够像他这苦心就好了,学什么有个不成的?”
这一句,乍听像是随口揶揄,细想却教人脊背微凉。她不敲旁人,偏敲宝玉;不当私下言说,偏当着众人点破他不用功。分寸实在是精妙:若是当真责备,便失了端庄;若索性一字不提,又不似她的为人。于是这轻轻一敲,三分规劝,三分试探,三分连她自己大概也说不清的意难平,还有一分,大约连她自己都不曾觉察。宝钗像一座死火山,烟云缭绕之间,地底偶尔传出一声闷响。旁人听不真切,她自己怕也不愿听清。但曹公早把这隐隐的震动一笔记录下来,留待后人慢慢品。
而袭人的那处闲笔,藏得更深,险险就要被读者轻易放过去。
第七十回,诗社众人放风筝,热热闹闹的。宝玉起了兴致,打发小丫头回去取赖大娘送的大鱼风筝。
小丫头子去了半天,空手回来,笑道:“晴姑娘昨儿放走了。”宝玉道:“我还没放一遭儿呢。”探春笑道:“横竖是给你放晦气罢了。”宝玉道:“也罢。再把那个大螃蟹拿来罢。”丫头去了,同了几个人扛了一个美人并籰子来,说道:“袭姑娘说,昨儿把螃蟹给了三爷了。这一个是林大娘才送来的,放这一个罢。”宝玉细看了一回,只见这美人做的十分精致。心中欢喜,便命叫放起来。
这一段,看着寻常到不能再寻常,不过是取个风筝而已。可稍稍停一停眼——宝玉要大鱼,晴雯放走了;宝玉改要大螃蟹,袭人送给了贾环。贾环,那个连丫鬟都嫌晦气、亲爹都不待见的三爷,没人惦着他,没人想起他,偏偏袭人记着,悄没声儿地把螃蟹给了他。这得是多细密的心思,多温厚周全的周到?最难得的是,她做这事,不是做给谁看的——宝玉压根不知道螃蟹去了何处,若不是小丫头传话,怕一辈子都不会知晓。这才是真正的周到,不必谁领情,恰如春夜的雨,悄然入夜,润物细无声。
还远不止如此。这段文字最妙的是结局:大鱼没有了,螃蟹也没有了,最终递到宝玉面前的,是一个十分精致的美人风筝,于是宝玉“心中欢喜”。那份先前淡淡的缺憾,那一点点失落,就在这欢喜里,被悄然抚平了。一场取风筝的小小波澜,曹公轻描淡写,便勾出三个人的性情:晴雯的天真任性,袭人的深沉周全,宝玉的随遇而安、容易转念。一石三鸟,举重若轻。而这,不过是通部书里无数“随笔”中的一则罢了。
随笔不随。那些散落在书里的“半旧”“半碗”,那些不经意间的一句敲打、一份默默的记挂,看着像是随手点染,实则笔笔皆有法度。它们不是主干,却给了主干血肉;它们不是惊雷,却在无声处蓄满了闪电的力量。一片树叶,便是一整座森林的缩影;一行闲笔,便是整部悲剧绵延千里的伏脉。于无声处响惊雷,你若不往那无声处去细细地听,便永远不知道——那雷,其实从来都未曾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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