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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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在面临当事人的两项诉求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时,会要求拆分成两个案子分别起诉,否则会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那么,同一案件同时涉及两个不同法律关系,法院真的会直接驳回起诉吗?能不能在同一个诉讼里一并处理?
最高院《大连博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何克江等侵害技术秘密及专利权权属纠纷上诉案》中明确:
同一纠纷基于同一基础事实,同时涉及专利权权属、侵害技术秘密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只要当事人主体一致、事实相互关联、诉求彼此牵连,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案中合并审理,不得以涉及多个不同法律关系为由直接驳回起诉。
裁判观点简析
民事诉讼坚持一次性解决纠纷原则,并非一案只能审理一个法律关系。判断能否合并审理,核心不在于法律关系是否相同,而在于是否源于同一基础事实、当事人主体是否重合、裁判结果是否相互影响。
只要两项诉求事实关联紧密、当事人相同、合并审理能够避免重复诉讼、防止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结果,法院就可以并列案由、合并审理。仅因存在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便直接驳回起诉,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中,大连博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何克江,在职期间擅自泄露公司核心技术秘密,合作方利用该技术秘密擅自申请专利,引发连环纠纷。博迈公司提起诉讼,同时提出两项主张:一是确认涉案专利权归属于自己,二是判令相关责任人赔偿侵害技术秘密造成的经济损失。
该案同时包含专利权权属纠纷和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两个独立法律关系。一审法院认为两项诉求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宜在一案中一并处理,直接裁定驳回博迈公司的起诉。
博迈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最高院经审理认为,两起纠纷源于同一泄密、申请专利的基础事实,当事人主体完全一致,法律关系相互牵连、事实密不可分,完全具备合并审理的基础。一审仅以法律关系不同为由驳回起诉,处理明显不当,依法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周军律师提醒,当事人起诉时不必刻意拆分法律关系,只要源于同一事件、被告主体相同、诉求相互关联,完全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一并主张。如果法院以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为由直接裁定驳回,可以依法上诉,主张合并审理符合民事诉讼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原则。遇到多法律关系交织、案由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合理设计诉讼请求与起诉思路,避免被错误驳回起诉,耽误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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