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3 日,济南历城法院对小米 SU7 Ultra 挖孔机盖维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宣传存在夸大成分,但不构成欺诈,需退还车主 2 万元定金,驳回三倍赔偿等诉求。这事给小米敲响了警钟,不管是产品还是宣传,都得实打实来,不能玩文字噱头。
小米到底夸大在哪?这款 4.2 万元的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宣传时说得天花乱坠:“完全复刻原型车空气动力学设计”“双风道高效导流”“直接导向轮毂辅助散热”,雷军还亲自站台说 “不只是外观,内部也改了”。可车主提车后实测发现,所谓 “双风道” 就是摆设,用鼓风机吹风纸巾都不动,拆解后看到内部和普通机盖没啥区别,风道根本没连刹车散热系统。简单说,宣传里的 “硬核功能”,实际就是个高价外观件,文案把 “有小幅导流效果” 夸大成 “高效导流、辅助散热”,把 “外观复刻” 模糊成 “全功能复刻”,明显超出了合理宣传的边界。
消费者的核心诉求:起诉的车主王先生,当初就是冲着 “复刻原型车、空气动力学功能” 才花 4.2 万选装这个机盖,付了 2 万定金。结果发现货不对板,觉得被误导了,核心诉求就三点:一是认定小米欺诈,要求三倍赔偿 12.6 万元;二是双倍返还定金;三是解除购车合同。很多维权车主和他想法一样,不是单纯退钱,而是要个说法 —— 花高价买功能件,结果成了 “智商税” 装饰件,得为这种夸大宣传买单。
法院为啥判 “夸大不欺诈”?核心是小米没有主观骗钱的恶意。庭审中小米拿出证据:发布会早就说过 “量产车和原型车不一样”,“复刻” 只指外观;发现宣传有歧义后,主动道歉改文案,给未提车用户免费换普通机盖,给已提车用户送 2 万积分补偿;还提交了中汽研报告,证明机盖确实有小幅增加下压力、辅助散热的效果,不是完全没用。法院认为,小米是宣传用语不严谨、夸大效果,不是故意虚构事实骗消费者,而且车辆核心行驶功能没受影响,所以不构成欺诈,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退定金就行。
这事之后,小米在产品和宣传上必须彻底整改,不然口碑和销量都会受影响。
宣传上,首先要杜绝模糊话术,精准表述功能。别再用 “完全复刻”“高效导流” 这种绝对化、夸大的词,有啥说啥,比如 “外观复刻原型车,高速下有小幅导流效果”。其次,创始人背书要谨慎,雷军的话分量重,不能随便说 “内部都改了” 这种没完全落实的话,避免误导消费者。最后,提前披露限制条件,像 AGS 主动进气格栅、高速才起效这些前提,要在宣传里写清楚,别等消费者质疑了才解释。
产品上,要么匹配宣传,要么下调定位。既然宣传空气动力学功能,就把风道结构做实,别搞 “样子货”;如果只是外观件,就别吹功能,降价或明确标注 “装饰件”。另外,优化选装策略,高价选配件要明确功能参数,避免 “高价低配” 的争议,减少消费者的抵触情绪。
这次判决给小米和所有车企提了个醒:汽车消费越来越理性,靠噱头宣传、夸大功能的路走不长。合法合规只是底线,真诚对待消费者、产品力配得上宣传力,才能走得稳、走得远。小米现在要做的,不是纠结输赢,而是正视问题、彻底整改,挽回消费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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