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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从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5月13日该局正式发布《2026年度惠州市包车运力发展计划》。根据公告,2026年惠州全市计划新增县际包车运力指标260个,申请窗口期为5月14日至20日。

根据同步印发的《2026年度惠州市县际包车经营权指标投放方案》,本次260个运力指标将分为四个类别进行投放。其中,A类指标100个,选取1家企业;B类指标60个,选取2家企业,每家30个;C类指标60个,选取3家企业,每家20个;D类指标40个,选取4家企业,每家10个。合计选取企业不超过10家。

方案明确,本次投放的县际包车客运经营权期限为6年,自客运标志牌核发之日起计算。如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对经营权期限作出调整,从其规定。

申请企业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惠州市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记录;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近三年(2023-2025年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等级均为AA或以上等。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规定每个企业只能选取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请,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次运力指标。

在投放方式上,若某类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数量未超过计划选取企业数量,将直接办理许可;若超过一定数量(A类超过计划数2家及以上,其他类别超过1家及以上),则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主体。A类如恰好有2家企业申请,则通过内部综合评价择优确定。

取得经营权指标的企业,须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广东省县际包车客运经营权合同书》,经营模式全部为自营,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指标,也不得将指标授予子公司经营。违者将被依法处罚,并由市交通运输局收回全部经营权指标,且两年内不予新增申请。

企业还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按申请时承诺的车辆类型购买新客车并投入营运。承诺投入新能源客运车辆的,不得变更为非新能源车辆或降低新能源车比例。

公告还明确,现有省际、市际、县际班线运力可继续按规定申请调整为市际、县际包车运力。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26年6月1日前完成各类别经营主体的确认工作并予以公示。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