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多达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64.83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另外,时任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秦某因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时任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黄某燕因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太仓农商行前身为太仓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成立于2005年1月7日的全国第七家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5年12月末,全行资产规模达到834.78亿元,各项存款640.22亿元,各项贷款514.27亿元。

版权说明:感谢每一位作者的辛苦付出与创作,江苏金融湃均在文章中备注了来源和作者。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发送消息至公号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

江苏金融湃 | 本地金融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