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5月15日,在第八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据悉,江苏省检察机关3年提起公诉45件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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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共计45件166人,其中2023年12件51人,2024年14件36人,2025年19件79人,2025年起诉人数接近2023年和2024年两年起诉人数总和。江苏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这一现状鲜明传递了检察机关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我省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主要呈现犯罪类型多样、犯罪手段隐蔽等特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勇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从以内幕交易罪和操纵证券市场罪为主逐步扩展到覆盖多个证券期货罪名。新类型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不断涌现,从作案手法分析,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手段变化多端。整体犯罪呈现专业化、链条化、圈层化特点,案件发现和调查取证相比一般经济犯罪更为困难。

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事实繁杂、证据庞杂、法律关系复杂交织,江苏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三个善于”的工作要求,以高质效办案监督履职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建立总对总的证券期货案件联合交办机制以来,最高检共向江苏检察机关交办案件13批94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对证券期货最高检交办案件落实逐案把关、同步审查工作机制,指导办理了康得新、美尚生态等一批有重大影响案件。

证券期货犯罪链条长,涉及面广。江苏检察机关注重全链条打击关联犯罪,对前端帮助造假和后端协助转移财产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全面打击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对外部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关联单位人员依法认定相关犯罪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