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底捞门店的儿童烫伤纠纷,持续霸占社交平台热议榜单,一句话戳中无数人的情绪痛点:家长放任孩子店内疯跑撞上热油,孩子身受重伤,家长反倒要求门店全额担责,协商破裂后双方直接走入司法程序。
一段双方协商的现场录音,把事件的荒诞感直接拉满。孩子家长面对门店工作人员,理直气壮抛出一套说辞,深夜门店只剩自家一桌客人,没有其他食客干扰,孩子就有权利在店内随意跑动玩耍,商家无权干涉孩子的行为。这样的逻辑彻底颠覆公众认知,餐饮经营场所的公共属性,从来不会因为客流多少发生改变,更不会因为现场人少,就沦为专属私人的游乐空间。
事件发生在深夜23点过后,涉事天津海底捞门店内,仅剩下这一家人就餐。店内公共过道宽度固定在1.5米,空间开阔无多余遮挡,整体环境安静无喧闹。孩子离开就餐座位,双脚脱离座椅束缚,在过道区域反复来回跑动,脚步触碰地面的声响,打破了门店原本的平静。
门店工作人员发现孩子独自跑动的行为,先后三次走到家长身边,做出口头安全提醒。工作人员告知家长,店内地面刚完成清洁拖地,地面残留水渍存在打滑风险,后厨通道内,工作人员持续端送高温餐食与火锅锅底,孩童随意跑动,极易与端锅人员发生肢体碰撞,引发烫伤意外。家长全程低头无视提醒内容,抬手示意工作人员离开,依旧放任孩子持续跑动,不做任何肢体阻拦与言语制止。
工作人员端起盛放回收红油的锅具,转身沿过道向后厨区域行走。锅体内部油温维持在200摄氏度,属于高温高危物品。工作人员行走过程中,背部朝向孩子就餐区域,视线无法覆盖身后范围,孩子完全处于工作人员的视觉盲区。孩子突然加快脚步,从餐桌旁快速窜出,朝着过道方向直冲,身后跟随的家长抬腿追赶,始终无法缩短与孩子的距离。
两股行进力量在过道中间交汇,孩子的身体直接撞上工作人员的手臂,锅体瞬间失去平衡,锅内热油全部泼洒而出,尽数淋在孩子的头颈、胸腹部与双臂位置。工作人员的手背接触飞溅热油,手指出现不受控制的颤抖,随即脱手丢弃锅具,俯身查看孩子的身体状况。门店店长第一时间掏出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跟随救护车一同前往医院,全程陪同孩子完成初步救治检查。
医院给出的专业伤情诊断,直白呈现孩子的受伤程度。孩子面颈部、胸腹部、双上肢均确诊深二度灼伤,全身烫伤面积累计达到8%,热力损伤直接穿透表皮层,伤及皮肤真皮层。医疗人员给出后续愈后判断,伤口结痂脱落之后,受损皮肤无法恢复原有平整状态,疤痕组织会永久留存于皮肤表层。
孩子躺在医院病床上接受伤口处理,药液触碰破损皮肤时,持续发出不间断的哭喊,身体伴随疼痛出现本能扭动。家长没有全程守在病床旁,专注安抚孩子情绪、配合医护治疗,反而将全部精力放在责任追责上,主动联系门店开启赔偿协商。
协商现场,家长明确提出诉求,要求海底捞门店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全额赔付孩子的医疗、康复、后续祛疤等所有相关费用。家长给出的追责理由,始终围绕店内客流展开,认定非高峰时段、无其他顾客的场景下,孩子跑动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端送高温锅具的工作人员,主动预判周边突发状况,全程避让店内跑动的儿童。
海底捞门店现场给出明确答复,拒绝接受全责认定的要求。门店梳理全程履职行为,工作人员三次履行安全提醒义务,无任何口头争执与态度敷衍,工作人员沿规范通道行走,无违规奔跑、超速行进、锅具端送不规范等操作失误,孩子突发冲撞行为,属于无法提前预判的意外事件,门店无需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就责任比例、赔偿金额僵持不下,全天协商未达成任何统一意见,最终彻底谈崩,门店正式表态,后续不再进行私下协商,全程通过法院诉讼划分责任,依照司法判决履行对应义务。
家长的追责逻辑,根本站不住现实与常理的根基。火锅店的经营空间内,高温锅具、明火设备、湿滑地面属于固有风险,风险等级不会随着就餐人数减少而降低。200摄氏度的热油,不会因为店内只有一桌客人,就降低灼伤皮肤的破坏力;刚拖完的地面,不会因为周边无人,就消除打滑摔倒的隐患。家长将客流多少,当作放松监护的理由,本身就是对孩子安全的极度漠视。
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事件公开发声,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给出明确解读。法律条文明确划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孩子人身安全的第一顺位保护责任,这份责任属于法定强制义务,不会因外界提醒、场所经营属性发生转移。经营场所仅需履行合理范围内的安全提醒、风险防控义务,无法替代监护人的全程看管职责,更不能为监护人的失职行为全额买单。
家长长期放任孩子脱离看管、无视三次安全提醒,是触发事故的直接核心原因,必然会被判定承担主要责任。门店已完成全流程合理提醒与及时救治,无明显履职过错,大概率无需担责,即便承担责任,也仅为极低比例的次要责任。诉讼周期会持续拉长孩子的康复流程,家长执意追责的行为,最终只会耗费自身精力,耽误孩子的最佳康复治疗时机。
监护从来不是简单的陪同出行,而是全程紧盯孩子行为、及时制止危险举动、主动规避场所风险。公共场所的经营方,没有义务为个别家长的失职兜底,没有责任全程紧盯每一个孩子的动向。把“孩子还小”当作放纵的理由,把公共场所当作私人空间,最终付出代价的,永远是无辜的孩子。
身为监护人,到底该把孩子的安全放在怎样的位置,公共场所放松监护的代价,又有多少家长能够真正承担?
热门跟贴